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什么样的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我国什么样的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造成损害结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1)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2)正当防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条件是:①必须有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②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③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④防卫行为必须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⑤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为了有效地遏制严重的暴力刑事犯罪,发扬见义勇为的精神,新修订的《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3)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的条件是:①必须是合法利益受到危险威胁;②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③避险行为必须是为使合法利益免遭损害而实施的;④避险行为必须是在不得巳的情况下实施的;⑤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紧急避险跑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如在业务上负有救火责任的消防员在面对火灾需要上前扑救的时候,不能以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为由,放弃救火职责而逃离救火现场。所谓必要限度,是指防卫行为足以有效制止不法侵害所需,如罪犯已被防卫致伤,无法再继续实施犯罪,如果这时再一棍子将他打死,那就是超过必要限度。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就是指紧急避险所引起的损害,必须比所避免的损害要轻,如超过所避免的损害,那就是超过必要限度。


什么是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不同之处:一是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二是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三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刑事责任包括两类问题:一是犯罪;二是刑罚。


中国理论界对于刑事责任的界定,观点不一。影响较大的是否定评价说,即认为,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国家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对其犯罪行为及本人所作的否定评价和谴责。


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中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负刑事责任意味着应受刑罚处罚。这是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道德责任的根本区别。


当然了,虽然以上几种情形当事人是可以不用负刑事责任的,但是大家还是应该尽量遵守国家的法律规范,避免扰乱国家秩序。除此之外,大家应该遵纪守法,绝对不能根据以上的规定来故意钻空子,通过不法目的来满足自己的恶意需求。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区别有几种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区别有几种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


·森林过失失火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森林被称为是地球之肺,所以不管是为了我们自己的健康,还是为了以后子孙后代的发展,我们都要保护森林资源,让森林中的资源可持续的发展。所以我国刑法中为了保护森林,特意制定了一个关于森林失火罪的规定来对于那些破坏森林的行为作出一定的处罚。森林过失失火罪的立案标准:关于森林失火罪情节的轻...


·性病卖淫明知病情,是否构成犯罪?
      近年来,性病卖淫的违法犯罪案件日益增多,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加剧了性病病菌的滋生和性病的传播,对人体身体健康造成很大的危害。更有一些人,事先已经知道自己患有性病,还进行卖淫活动,使得他人也患上了性病。那么,性病卖淫明知病情,是否构成犯罪?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卖淫...


·刑事抗诉三难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抗诉三难的规定是什么?刑事抗诉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已经成为前置程序。如果当事人未到法院申请再审,直接到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检察院一律不受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3年初已经就此向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文并组织系统学习。二、司法解释2012年颁布的《民事...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既遂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开设赌场罪是否有数额标准
      开设赌场罪是否有数额标准 我们发现很多关系到财产方面的犯罪,其实都是对具体的数额有要求的,此时不管是定罪还是处罚,基本上都离不开财物的数额。那对于开设赌场罪是否有数额标准呢?而要是认定构成此罪的话,又应该如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开设赌场罪是否有...


·非法集资罪罪与非罪怎么判定?
      非法集资是一个恶劣的收集资金的过程,严重损害了民众的利益,破坏社会稳定。法律对于非法集资罪的认定有具体的规定,涉案人员有不同的判定,分辨非法集资罪罪与非罪,即看什么情况下被判为非法集资罪,什么时候又是无罪,需要先了解非法集资罪的基本情况。 一、非法集资罪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


·如何对非法经营罪的数额认定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犯罪,在进行认定的时候,都无可避免的需要对其中的数额作出认定。当然,不同的犯罪法律规定的数额认定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怎么对非法经营罪的数额认定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可以批准逮捕吗
      可以,刑事自诉案件,是否需要逮捕,由人民法院自己决定,不需要报检察机关或上一级法院批准,因此,在时间上没有任何限制性的要求,完全根据案情的需要而定。需要逮捕的,立即决定逮捕。但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


·刑罚的种类不包括哪些
      我国相关法律中仅仅对刑罚的种类包括哪些做出了规定,而没有针对刑罚种类不包括哪些进行规定。因此,我们可以从反面来了解刑罚的种类不包括哪些的问题。接下来,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刑罚的种类不包括哪些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


·关于坦白情节量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坦白情节量刑的规定是什么? 坦白虽然不是法定的从轻情节,但作为一种酌定的从轻情节。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即自首是法定从轻情节。但没有明确规定坦白是否可以从轻处罚。坦白虽然不是法定的从轻情节,但作为一种酌定的从轻情节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