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窃罪金额认定方法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当我们在车站或其他密集地区,我们会发现很多盗窃行为,很多人会被偷一定数额的金融,但这种行为也会受到起诉,并会受到一定数额的惩罚。以下将由我介绍并分享盗窃金额。

盗窃数额应当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被窃财产有效价格证的,根据有效价格证确定;没有有效价款证明或者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进行估价;

(二)发生外币盗窃的,应当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在盗窃过程中公开公布的人民币价格,将人民币兑换成人民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不得公布汇率中间价。外币按照盗窃时国内银行人民币中间价转换为人民币,或者货币计算在国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兑美元汇率和中间价人民币兑美元汇率;

(三)盗窃金额可核实的,按核定金额计算;盗窃金额不可核实的,按盗窃前六个月计量器具显示的月均正常金额减去月均正常金额计算;盗窃金额盗窃罪在正常使用前不足六个月,在正常使用期间按月均使用。盗窃金额是通过在盗窃后减去测量仪器显示的月均金额来计算的。

(四)明知而使用用于窃取他人通信线路或者抄袭他人电信号码的电信设备或者设施的,应当按照合法使用人为其支付的费用确定盗窃数额;没有直接确认的,以盗窃和复制合法用户电信设备和设施后的每月支付金额计算,减去盗窃和复制前六个月的月均电话费;合法用户使用电信设备或者设施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月均电话费计算盗窃金额;

(五)窃取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待售的,应当根据被窃货物的数额确定盗窃数额。如果盗窃对所有者造成的伤害大于盗窃金额,则损失金额可视为判刑案件。

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票据被盗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被盗金额:

(一)盗窃无记名或者未报告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或者有价证券的,应当按照盗窃时的面值和应得收益,如水果、奖金、奖品等计算;

(二)盗窃数额应当按照因盗窃登记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和票据而变现的部分财产的价值计算;如果损失未兑现,但业主无法通过报告损失、弥补损失等方式避免损失,则应根据给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失窃数额。

确定盗窃量的方法

1.被盗财产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按照有效价格证明确定;无有效价格证明的,或者根据价格证明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进行估价;

2.盗窃外币的,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货币的兑换率,应当在盗窃时折算成人民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盗窃时未公布的外币,应当按照盗窃时国内银行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国内银行和国际外汇市场的货币对美元的汇率应按人民币对美元的固定汇率确定;

3.盗窃电力、煤气、自来水等财产和盗窃数额可以核实的,应当按照核定的数额计算;盗窃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盗窃前六个月内的正常数额月均减去盗窃后计表显示的月均数额计算;盗窃前六个月内正常使用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使用的月均减去盗窃后计量的月均计算;

4.知道窃取其他人的通信线路并复制其他人的电信代码号码的电信设备和设施使用它,盗窃金额根据合法用户支付的费用确定;如果不能直接确认,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和设施是盗窃和复制后的月付款额,复印和复印前六个月的月均电话费减少;合法用户使用电信设备和设施不到六个月,根据实际使用月均电话费推断盗窃金额;

5.盗窃数额,按照窃取他人通信线路或者复制他人通信号码所出卖的赃物数额确定。

如果盗窃对所有者造成的伤害大于盗窃金额,则损失金额可视为判刑案件。

确定盗窃有价值付款凭证、可转让证券和可转让票据的方法:

1.如果被盗的匿名支付证,有价证券或贵重票未丢失,则应根据面部金额和盗窃时可获得的利润,奖金或奖品计算盗窃金额;

2.如果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或有价票券已兑现,则盗窃金额应按财产已兑现部分的价值计算;如果盗窃金额未兑现,但通过挂失、报销和补发程序无法避免的损失,则盗窃金额应按财产已兑现部分的价值计算。盗窃罪按给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盗伐林木罪是非法占有目的
      在我国,随着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生活中对一些比较常识的问题,您应该都是比较清楚的。比如说我国的森林资源是不允许私人进行伐木的,或者别人的私有树林,也是不允许进行私自占有的。对于这一点在我国的法规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盗伐林木罪是非法占有目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 盗伐林木罪是...


·偷税漏税4万税额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偷税漏税4万税额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偷税漏税4万税额的判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刑事诉讼法特征主要有哪些?
      虽然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一生也不一定会以刑事诉讼法为依据,提起刑事诉讼,但是,掌握刑事诉讼法特征,保护上诉者的权益,是每个检察官应尽的责任,也是每个学习法律专业的学生所必须要了解的。具体来说,刑事诉讼法特征主要有哪些?一、刑事诉讼的特征有哪些?1、刑事诉讼是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犯了绑架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绑架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一、犯了绑架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


·刑诉法不起诉的种类都包括哪些
      刑诉法不起诉的种类都包括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三类不起诉,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但无论是哪一种不起诉决定都将导致刑事诉讼程序的终结,其法律效果都是对犯罪嫌疑人的无罪认定。 1、法定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况下人民检察...


·从批捕后多久能判刑2023
      一、从批捕后多久能判刑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被检察院批捕,说明已经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犯罪。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月...


·刑诉法八十八条关于自诉案件的规定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司法实践中的案件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按照人民检察院是否户提起诉讼,可以将案件划分为公诉案件以及自诉案件。所谓自诉案件,也即告诉才会处理的案件,提起诉讼的主体四受到限制的,具体的自诉案件的规定是由刑诉法八十八条规定的。 一、刑诉法八十八条关于自诉案件的规定 ...


·缓刑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由哪里批捕?
      一、缓刑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由哪里批捕?缓刑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情况下,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批捕。罪犯服刑期间发现了判决前所没有发现的罪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交由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符合对漏罪处理的一般程序。但是,在侦查过程中是否需要重新...


·刑事案件中法院退侦的可能性大吗
      一、刑事案件中法院退侦的可能性大吗? 法院绝对不可能主动退侦,这样做是违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和第166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 。 可见,法庭审理阶...


·犯故意伤害罪能减刑吗?
      一、犯故意伤害罪能减刑吗 满足以下减刑条件,就可以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


·未成年犯罪自首是怎样量刑的
      一、未成年犯罪自首是怎样量刑的未成年犯罪自首时要看案件情节、受害人有无过错、是否是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是否赔偿受害人、是否取得受害人亲属谅解等确定应当判处的刑期,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1、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整个未成年人案件诉讼中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