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窃罪金额认定方法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当我们在车站或其他密集地区,我们会发现很多盗窃行为,很多人会被偷一定数额的金融,但这种行为也会受到起诉,并会受到一定数额的惩罚。以下将由我介绍并分享盗窃金额。

盗窃数额应当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被窃财产有效价格证的,根据有效价格证确定;没有有效价款证明或者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进行估价;

(二)发生外币盗窃的,应当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在盗窃过程中公开公布的人民币价格,将人民币兑换成人民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不得公布汇率中间价。外币按照盗窃时国内银行人民币中间价转换为人民币,或者货币计算在国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兑美元汇率和中间价人民币兑美元汇率;

(三)盗窃金额可核实的,按核定金额计算;盗窃金额不可核实的,按盗窃前六个月计量器具显示的月均正常金额减去月均正常金额计算;盗窃金额盗窃罪在正常使用前不足六个月,在正常使用期间按月均使用。盗窃金额是通过在盗窃后减去测量仪器显示的月均金额来计算的。

(四)明知而使用用于窃取他人通信线路或者抄袭他人电信号码的电信设备或者设施的,应当按照合法使用人为其支付的费用确定盗窃数额;没有直接确认的,以盗窃和复制合法用户电信设备和设施后的每月支付金额计算,减去盗窃和复制前六个月的月均电话费;合法用户使用电信设备或者设施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月均电话费计算盗窃金额;

(五)窃取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待售的,应当根据被窃货物的数额确定盗窃数额。如果盗窃对所有者造成的伤害大于盗窃金额,则损失金额可视为判刑案件。

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票据被盗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被盗金额:

(一)盗窃无记名或者未报告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或者有价证券的,应当按照盗窃时的面值和应得收益,如水果、奖金、奖品等计算;

(二)盗窃数额应当按照因盗窃登记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和票据而变现的部分财产的价值计算;如果损失未兑现,但业主无法通过报告损失、弥补损失等方式避免损失,则应根据给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失窃数额。

确定盗窃量的方法

1.被盗财产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按照有效价格证明确定;无有效价格证明的,或者根据价格证明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进行估价;

2.盗窃外币的,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货币的兑换率,应当在盗窃时折算成人民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盗窃时未公布的外币,应当按照盗窃时国内银行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国内银行和国际外汇市场的货币对美元的汇率应按人民币对美元的固定汇率确定;

3.盗窃电力、煤气、自来水等财产和盗窃数额可以核实的,应当按照核定的数额计算;盗窃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盗窃前六个月内的正常数额月均减去盗窃后计表显示的月均数额计算;盗窃前六个月内正常使用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使用的月均减去盗窃后计量的月均计算;

4.知道窃取其他人的通信线路并复制其他人的电信代码号码的电信设备和设施使用它,盗窃金额根据合法用户支付的费用确定;如果不能直接确认,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和设施是盗窃和复制后的月付款额,复印和复印前六个月的月均电话费减少;合法用户使用电信设备和设施不到六个月,根据实际使用月均电话费推断盗窃金额;

5.盗窃数额,按照窃取他人通信线路或者复制他人通信号码所出卖的赃物数额确定。

如果盗窃对所有者造成的伤害大于盗窃金额,则损失金额可视为判刑案件。

确定盗窃有价值付款凭证、可转让证券和可转让票据的方法:

1.如果被盗的匿名支付证,有价证券或贵重票未丢失,则应根据面部金额和盗窃时可获得的利润,奖金或奖品计算盗窃金额;

2.如果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或有价票券已兑现,则盗窃金额应按财产已兑现部分的价值计算;如果盗窃金额未兑现,但通过挂失、报销和补发程序无法避免的损失,则盗窃金额应按财产已兑现部分的价值计算。盗窃罪按给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自诉案件刑事案件范围是什么?
      自诉案件刑事案件范围是什么? 一、自诉案件刑事案件范围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


·终身监禁减刑规定是什么?
      一、终身监禁减刑规定是什么?终身监禁减刑规定是被判处终身监禁是不能够减刑和假释的,针对贪污受贿犯罪的死缓犯适用终身监禁措施,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其一,因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从立法内容上,《刑法修正案(九)》对终身监禁制度的适用作了严格的限定,即只能适用于被判...


·网络金融诈骗怎么查处判刑?
      尽管互联网网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无尽的便利,但是有不少人利用互联网的空子做出了许多违法犯罪的行为,衍生了许多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我国法律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维护网络安全,那么网络金融诈骗怎么查处判刑? 一.网络金融诈骗罪怎么量刑 网络金融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照诈骗罪...


·容留他人吸毒不构成犯罪的条件是什么?
      容留他人吸毒不构成犯罪的条件是什么?吸毒是一种不只危害自身的身体健康,还会给社会带来潜在危险的一种行为。同时,容留他人吸毒也是可以构成违法犯罪的。那么,容留他人吸毒不构成犯罪的条件是什么?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件又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容留他人吸毒不构成犯...


·隐瞒犯罪所得罪既遂怎么量刑?
      隐瞒犯罪所得罪既遂怎么量刑?《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杀人罪判无期徒刑能减刑吗
      可以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


·什么是盗窃罪,盗窃枪支罪如何处罚?
      从我国法律的发展史来看,盗窃罪一直位于十恶之列,并且其量刑是比较重的。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盗窃罪的罪名也逐渐得到了完善,盗窃枪支罪就是其中的一个罪名,根据法律条文费规定,盗窃枪支罪如何处罚?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盗窃罪的认定标准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某些...


·抢劫罪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
      在多人共同预谋实施抢劫的时候,则此时就会被认定为抢劫罪的共同犯罪,自然在对共犯作出处罚之前要先作出认定才行,以免出现冤假错案。那究竟抢劫罪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呢?我国《刑法》中规定对抢劫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那一般抢劫罪又是怎样适用死刑的?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抢劫罪共犯的认...


·关于集资诈骗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相信很多人在电视上、互联网上时不时就会看到团体诈骗落网,公司非法集资被查处等新闻。集资诈骗并非专门针对那些大企业、有钱人,它是无固定范围的诈骗。所以,对于资金流动转移数额较大的人就一定要留心,谨防被骗。那么,关于集资诈骗,接下来就看看关于集资诈骗罪的法律规定吧! 一、概念 根...


·刑事诉讼法释放依据是什么样的?
      您都知道,如果自己有了什么违法违纪的行为的话,那么是可能会受到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机关的拘留逮捕的,可是如果说在查看之后发现并没有什么需要刑拘的问题的话,一般是会及时的进行释放的,但是释放也是需要有一定的依据的,那么刑事诉讼法释放依据是什么样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


·第一次酒驾可以不用拘留吗
      需要根据案件情节来看。如果是饮酒后驾驶第一次是不会被拘留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