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解释】本条是关于寻衅滋事罪及其处刑的规定。

本条规定的“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本条规定,寻衅滋事犯罪,是指有下列寻衅滋事情形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所谓“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目的,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等等。“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耍威风寻求精神刺激等目的,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手段,强行拿走、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的”,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的,等等。“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目的,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造成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混乱局面的。根据本条规定,对寻衅滋事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寻衅滋事罪的相关法律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情节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

1、寻衅滋事,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基准刑为管制、拘役;造成人员轻伤的,基准刑, 为有期徒刑一年。

2、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每增加1项或同一种情形增加一项,基准刑增加6个月。

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轻伤每增加1人,基准刑增加六个月至一年。

4、寻衅滋事致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达2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数额500元,基准刑增加一个月。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作案对象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孕妇的;

(2)、损毁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以自残、自杀等方法威胁、要挟的;

(4)、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足以造成严重践踏事故的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

以上就是有关于《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以及和寻衅滋事罪有关的知识了。《刑法》第293条解释有关了寻衅滋事罪的行为表现,在以上几种行为下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并处以相关惩罚。


·刑诉法查封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在如今法治社会中任何问题纠纷都需要通过法律来解决,而在解决刑事案件上刑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犯罪分子有着很严厉的惩罚,而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查封的情况,对于查封很多人不是很了解。那刑诉法查封时间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查封财产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2015年2月...


·管制是一种什么刑罚
      法官在对刑事案件宣判的时候,我们可能会听到判处管制6个月。其实,在我国刑事处罚中,具体的人身刑就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那么您知道管制是一种什么刑罚吗?具体又有哪些特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管制是一种什么刑罚 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


·怎么样才会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国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颁布了一系列关于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建立起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就是对这一制度的侵犯;同时,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


·个人放高利贷违法吗,可能涉及哪些犯罪?
      个人放高利贷违法吗,可能涉及哪些犯罪?一、私人放高利贷是否违法违法。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二、私人放高利贷会涉及哪些犯罪私人放高利贷严重的可能会涉及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


·认定成立职务侵占罪如何处罚
      认定成立职务侵占罪如何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71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


·故意伤害罪可以私了吗 怎么处罚故意伤害罪
      对于一些刑事犯罪,因为本身属于自诉案件,从法律上面来看,要是情节不严重的话,其实也是允许当事人之间私了的。而在故意伤害犯罪当中,也有可能仅仅只是给对方造成了轻伤的损害,那此时故意伤害罪可以私了吗?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一、故意伤害罪可以私了吗1、伤害致人轻...


·目前对嫖娼怎么处罚 嫖娼属于犯罪吗
      在对嫖娼行为进行处罚之前,很有必要先搞清楚这究竟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还是属于刑事犯罪,虽然都是处罚但情况不同,不仅意味着处罚不一样,同时对行为人产生的影响也是不同的。那我国目前对嫖娼怎么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嫖娼属于犯罪吗 嫖娼是否属于犯罪,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


·公安局传唤去问话会拘留吗?
      公安局传唤去问话会拘留吗?公安局传唤去问话不会拘留,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


·刑法修正案九以前是否追责?
      随着我国法律的日益完善,法律对案件有一个追诉时效机制也越来越明确和细化,现如今刑法修正案都颁布到九了,很多人会疑惑刑法修正案九以前是否追责?刑法修正案九中对相关案件的追诉时效作了详细的列明。下面就让为您介绍一下。 一、根据我国刑法,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决...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判几年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判几年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和解后可以撤诉吗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和解后可以撤诉吗?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和解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撤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10条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