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时限是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时限是多久?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这个诉讼时效期间,法律并未设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两年的诉讼时效起算,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对于离婚时应当分割没有正确分割的财产要求再次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适用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计算。


当然,如果是生效的裁判书或调解书已经处理过的夫妻共同财产出现以上情况,则应通过再审程序解决,如果涉及到得财产生效的裁判书或调解书没有处理,则应由当事人重新起诉。


三、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的。


因为登记离婚法院只作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仅仅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到国家公权利的认可,如果一方有异议或反悔的话,仍然享有诉权,可以向法院起诉。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时一般都是要协商或者是诉讼的方式确定财产的归属之后才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若是在离婚初没有办理量,在离婚后的两年内也是可以协商或书写诉状上诉的方式,分配财产,超过时限的上诉请求,法院一般不会受理。




·没结婚可以收养孩子吗?
      没结婚可以收养孩子吗? 没结婚可以收养孩子吗? 可以的。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告知,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无...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方法有哪些?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方法有哪些?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方法有转移存款时,一般转移财产的一方会设立新的账户;公司股权的转移如转移公司流动资金、以故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形式恶意转移公司财产、制造虚假“借款”官司;房产转移,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私赠财产等...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都同意离婚能离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中明确了几种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离婚,具体情况如下。1、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一方患...


·离婚案件的断案标准是什么
      夫妻就离婚问题起诉到法院的,那么法官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那么此时,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的断案标准是什么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


·涉外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涉外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


·诉讼离婚一审开庭需要多长时间?
      夫妻双方闹离婚的时候,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上达不成统一意见,为了尽快的办好离婚手续,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法院收到相关材料后,会组织庭前调解,调解无效的,择机开庭,组织双方答辩。那么诉讼离婚一审开庭需要多长时间?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见解。 一、诉讼离婚一审...


·一,法律规定上重婚罪可以申请法院取证吗?
      一,法律规定上重婚罪可以申请法院取证吗重婚罪案,无论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还是由自诉人提起刑事自诉,在法院审理过程当中,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调取案件证据的,可以由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调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一条、五十七条规...


·向男方管辖内起诉要抚养费需要什么证件?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如果孩子还很小,原则上是要归女方抚养的,男方要按照月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子女抚养费。一般情况下,双方会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如果男方后期拒绝支付,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请诉讼。那么向男方管辖内起诉要抚养费需要什么证件?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


·在我国法律中到底什么叫抚养
      未成年的成长关键还是在于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的,这种言传身教的教育过程才是抚养的实质定义的,有部分人员连什么叫抚养的这个问题都搞不明白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意外的,他们当然也是在尽心竭力的对孩子做好了自己应该做的所有的事情,只不过是上升到专业的法律概念上的话就没有统一的认识水平了。 一、在...


·一、离婚当事人是事实婚姻能够分割财产吗?
      一、离婚当事人是事实婚姻能够分割财产吗可以,如果确实属于法律所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的,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可由双方协商来自行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应依以下原则进行:1、依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仍归其个人所有;2、对于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应该由双方进...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