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规定跨国专利使用方式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什么是专利专利,狭义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在现代一般是指由政府部门或相关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记载发明创造的文件。申请后的文件会在一定期限内产生一种法律状态,使得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一般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我国专利一般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具有排他性、区域性、时间性,即是指在专利有效期和法律管辖范围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实施其专利。其中,根据专利的区域性可知,专利权有一定区域范围限制,只在法律管辖区域内有效。除了依据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个别国家承认他国专利权等特殊情况外,通常情况下发明创造的东西在哪个国家申请的专利,就由申请专利所在的国家授予专利权,并且其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有效,而不受他国法律的约束,同时他国也不承担相应保护义务。所以,若想使同一发明获得多国法律保护,即需可同时申请多国专利。专利如何跨国适用对于跨国专利的使用,可通过专利出让方和受让方签署相关国际专利技术许可合同实现。合同中需要说明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也同意授予受让方相关的权利义务。同时合同中还需要有关专利的权利范围,以及相关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资料,需包括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等具体信息。然后,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和范围,合同中需注明相应的计算价格及支付要求、资料交付改进等条件。此外,合同需说明侵权和保证、争议的解决、合同生效条件和其他双方协商的内容。除了相应的概念、合同条款明晰,我国企业签订国际专利许可合同时还有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企业在签订合同前要学会用专利文献来防范风险;也应明白专利侵权条款中划分责任的重要性,提前防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商标未续展无效还能再申请吗?
      商标未续展无效还能再申请吗? 一、商标未续展无效还能再申请吗? 可以申请的;如果期满权利人没有主动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会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此时权利人可以采取申请商标复审的办法挽回。在商标被宣告无效之日起一年后,可以再就相同或近似商标提出申请注册,不过注意商标注册...


·专利权的主体包括哪些?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发明人或设计人是确立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发明人、专利申请人和权利权人并没有必然的统一性,在大多情况下是可以分开的...


·如何认定好的商标名字是否侵权?
       一、如何认定好的商标名字是否侵权? 认定一个好的商标名字是否侵权的因素主要有: 1、被告是否存在主观恶意导致权利冲突发生的原因固然存在一些偶然的巧合,但较多情形下,仍是由于一方恶意搭便车,以牟取不正当利益所致。因此,审查被告的主观过错、主观恶意对侵权判断是十分必要的。 ...


·作品的版权有效期几年?
      作品的版权有效期几年? 作品版权有效期几年? 版权的有效期也就是著作权的保护期,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或者说是著作权的有效期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著作权,该作品便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保护期...


·著作权取得方式有几种?
      著作权取得方式有几种著作权的取得亦即著作权的产生,指作者因其创作作品而取得著作权保护,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1、自动取得:即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无手续主义、自动保护主义。《伯尔尼公约》确认了自动取得制度。先决条件:即...


·商标权属于所有者权益吗?
      商标权属于所有者权益吗? 一、商标权属于所有者权益吗? 商标权不属于所有者权益,法定的所有权者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调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2、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是与企业收益无关而与资本相关的贷项...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几种情形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几种情形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


·我国商标权质押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商标权质押法律法规有哪些 商标权质押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被社会高度关注。商标专用权质押需要知道什么?对于商标权质押法律法规问题国家做出了哪些规定呢?我们对商标权质押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介绍,与您分享。 一、商标权质押法律法规 (一)根据《担保法》第79条的规定,以依法可...


·专利权的主要特征表现为哪些
      专利权的主要特征表现为哪些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


·侵犯著作权罪侵犯了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
      侵犯著作权罪侵犯了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一种严重的知识产权犯罪,我国刑法对此予以严厉打击,那么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怎么认定?认定该罪的时候,要注意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否达到了犯罪的标准以及其他需要慎重考量的因素,那么具体来说认定...


·专利权转移需要哪些材料?
      专利权转移需要哪些材料?1、申请人或代理人办理专利申请权转移证明的,需提交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2、申请人当面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关系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3、申请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