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抚养孩子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抚养孩子怎么办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强制执行的办法:


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离婚后一方如果不履行离婚协议抚养孩子,那么另外一方是可以要求其遵守协议内容,并且可以让律师给其传送律师函,作为行为警告。如果该方还是不愿遵守协议内容抚养孩子,那么另外一方是可以选择向法院上诉,要求强制执行,或者将抚养权拿回,并且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二婚再离婚小孩怎么办
      二婚再离婚小孩怎么办 一、二婚再离婚小孩怎么办 二婚离婚孩子抚养权与一般离婚没什么区别,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法院诉讼办理离婚 第一阶段...


·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些?
      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些? 我国的法律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各种妇女权益 保护法等法律上。对于家庭暴力,法律在不断完善,不过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的行为仍然广泛存在,它给社会以及施暴者的家人都带来了很严重的后果 ,具有极大的危害性。那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


·离婚后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关于子女的抚养费应当按协议或判裁定履行,这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为人父母的基本道义。而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


·环境污染一直都是我们国家非常重视的,特别是近几年来,我们可以
      环境污染一直都是我们国家非常重视的,特别是近几年来,我们可以看得出国家对环境污染这一块抓的非常的严实,很多污染的工厂都倒闭了,对于环境污染责任险这方面,相信您不是很熟悉,那么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作用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用 一是推动政府职...


·一、女性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一、女性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关键取决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再者,婚姻关系属人身权范畴,结婚、离婚均须当事人自己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他人是无权干涉的。当婚姻关...


·在我国女方因感情破裂起诉离婚能否成立?
      在我国女方因感情破裂起诉离婚能否成立? 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环境污染在我们国家是很严重的一种污染现象,在环境污染之后需要
      环境污染在我们国家是很严重的一种污染现象,在环境污染之后需要对一些由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进行鉴定。而这个鉴定是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对环境污染导致的损害的范围、程度进行合理合法的测算,给出一定的鉴定意见,并且进行评估,评估之后才能进行到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这一步骤,那么对于环境污染损失评估工...


·通常离婚协议书要怎样写 离婚协议书范本
      一般只有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需要写离婚协议书,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则需要写的就是另外一种法律文书了,即离婚起诉状。那您知道通常离婚协议书要怎样写吗?其中主要包括了哪些内容呢?我们在下文中带来离婚协议书范文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通常离婚协议书要怎样写: 1、协议离婚是双方当...


·申请国家赔偿包括哪些情形?
      申请国家赔偿包括哪些情形? 1、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包括4中行为: (1)对没有事实妨碍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妨碍诉讼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的; (2)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 (3)对同一妨碍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的...


·2023年催收骚扰家人怎么报案?
      一、催收骚扰家人怎么报案? 催收骚扰家人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举报投诉或者报警的方式直接报案处理。如果遇到突发情况,比如贷款公司派人上门催收,采用辱骂、威胁、恐吓、喷漆等方式,对借款人家人采取了过激行为,那么就可以立即报警,可以当即制止催收人员的行为。不管是哪种方式,都需要保...


·诉讼前离婚并将财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会查出吗?
      诉讼前离婚并将财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会查出吗?会的,对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处理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