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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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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是什么意思?

案件移送审查的意思就是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了的情况下连同案卷的材料证据,一并移送至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公安机关没有办法直接对案件提起诉讼,公诉类型的刑事案件都是由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后才决定是否起诉的,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是公诉案件的必经过程之一。

公安机关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已经侦查终结的案件,必须做到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达到起诉的基本要求,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意见书应当写清犯罪及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等;案卷材料、证据主要包括举报、揭发、控告材料,讯问笔录,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鉴定结论以及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流程大致如下:

(1)审查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案件;

(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

(3)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三、案件到检察院后还有多久会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四十条第三款: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在案件还没有移送审查起诉之前都只能说明刑事案件还处于侦查的状态中,当然,就算公安机关把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了,检察院在审查阶段也有可能要求公安机关继续补充侦查相关的证据的。可以说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前,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都要先确保案件的证据链条及各方面没有任何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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