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请求分割共有房产的个人婚前财产部分是否可以?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请求分割共有房产的个人婚前财产部分是否可以?


婚前财产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因为婚前财产是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夫妻两个人进行协商可以进行分割的情况除外。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夫妻在离婚时对已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具体地说: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2、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5、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6、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简单点来说,房产如果明确是婚前房产,除非离婚的时候,产权人愿意跟自己的配偶分割,否则配偶不能因为是夫妻关系就强行要求分割对方的婚前房产。还有,既然当初房子的首付自己有出资,可毕竟房子是在结婚之前购买的,像是这种情况就应该要求当事人在房产证上写上自身的名字,这样的话,离婚的时候就能平等分割房产了。




·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税类: 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很...


·学校老师的集资房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吗?
      可以。单位内部员工之间是可以办理转让和过户的。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单位集资房是否可以买卖单位集资合作兴建的职工住宅,用于解决本单位或本系统职工住房问题,一般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


·房产中介佣金的作用是什么
      不管是通过房产中介租房还是买房,一旦达成了交易之后,则当事人需要支付房产中介一定的佣金。那具体来说收取房产中介佣金的作用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中介佣金的作用是什么 大致来说,你所支付的佣金能替你带来以下几方面的价值: (一)资金的节约:不...


·2023如何继承农村的房子?
      2023如何继承农村的房子?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与城市房屋继承有很大的区别。城市房屋继承,不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房屋产权和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一并继承。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必须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则需要考虑继承人...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流程: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流程:1、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5...


·一、门面房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一、门面房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门面房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将会按照我们合同法当中的具体规定来看,进行一些违约金方面的承担,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


·外国人卖房手续是什么?
      外国人卖房手续是什么? 一、外国人卖房手续是什么? 首先,要办理相应的委托书,然后到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公正,外国人还要更严格一些,公证书下来后还需要送外事办进行认证的。公证书建议大家做三份,一份是公积金管理会用到的的,另外一份是公积金担保会用到的,后一份是办理过户时需要用到的。...


·房屋买卖预登记是什么意思?
      房屋买卖预登记是什么意思?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


·二手房选购有什么技巧
      二手房选购有什么技巧 1、中介公司选正规。 当前房产中介服务行业良莠不齐。正规中介公司关注社会信誉,内部管理和对外服务相对规范。房产买卖过程中,如果交易过程能够做到规范,则可防范一些风险。比如中介业务员会尽职尽责帮助购房者做好产权调查、卖家身份核实,甚至及时提醒注意事项,以防...


·门面租房协议书范本
      合同是一个比较有效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的一个方法和手段,因此,我们在进行出租门面的时候,是要签订门面租房协议书的。那么,门面租房协议书的撰写有什么要求和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门面租房协议书范本,供您进行参考。 门面租房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


·买房子贷款利息是怎样的
      买房子贷款利息是怎样的 目前人行公布贷款基准年利率: 0-6个月(含6个月),年利率:4.35%; 6个月-1年(含1年),年利率:4.35%; 1-3年(含3年),年利率:4.75%; 3-5年(含5年),年利率:4.75%; 5-30年(含30年),年利率:4.9...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