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形式上的变更包括有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变更。依据《公司法》、《工商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对上述内容的变更均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但上述内容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变更登记之前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

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在办理完毕所有变更手续后,在领取新执照时需将原执照所需的全套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及原执照正副本交回登记机关注销后(一般城市的营业执照无配套ic卡,仅《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ic卡),方可换取新的公司执照。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所需材料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

若原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用语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则不需再提交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4)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应当提交审批意见;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除非公司法人发生了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会影响到债务债权的承担,其他形式上的变更对债务债权不会造成任何的影响。公司更名需要到工商局去办理,办理周期也比较长,要变更公司名称的这件事情也不是某一位股东能单独决定得了的,如果公司更名,公司章程也得修改。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补签的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补签的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补签的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只要是合法签订的,是有法律效力的。 借条是借他人财物时写给对方的条子,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


·公司债券赎回条款的内容与作用是什么?
      公司债券赎回条款的内容与作用是什么?发行债券早就已经成为了大中企业在资金短缺的时候进行融资的一种方式,而投资人或是债券购买人在购买该公司债券的时候,合同上都清晰的列举了公司债券赎回条款,很多人对该项条款并不了解,那么今天我们就带您深入探讨了解一下这项赎回条款。 一、债券赎回条款是...


·欠条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欠条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欠条是经常出现的一种文书,但是很多人对于欠条不是很了解,容易把欠条和借条混淆。那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欠条的法律性质方面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欠条的法律性质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


·债权人承担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债权人承担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发生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起诉是其中一种维权方式。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的,如果没有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那么最终的判决结果就有可能对其不利。而一般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体现在法律上就是谁主张谁举证。那么,债权人承担的举证责任...


·借贷能不能不签书面协议
      借贷能不能不签书面协议在生活中,有的民间借贷签订了借贷书面协议,但有的借贷并没有签订书面借贷协议。那有人就问了,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角度来看,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借贷能不能不签书面协议,也就是说私人之间的借贷可以不签书面协议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讲述。 一、借贷能不能不签书面协议...


·借条的复印件能当证据用吗
      借条的复印件能当证据用吗 一、借条的复印件能当证据用吗 因为借据毁损,无法与原件核对的书证的复印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经过证据补强,而且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 (一)必须有其他证据可以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单一的复印件证据不能单独认证。即复印件证据应有其他的辅助证据加以印证,...


·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吗
      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吗 一、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吗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


·借款人因为疫情无法还款怎么办?
      借款人因为疫情无法还款怎么办?因为疫情没钱还款的话可以延迟还款,《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因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没有收入及受影响的相关人员,可以延缓归还房贷。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找不到债务人去哪讨债 欠债人不幸去世怎么讨债
      现实生活中,一些债权人在讨债时怎么着都找不到欠债人在哪儿,并不是因为欠债人真的失踪了,而是欠债人为了躲债而故意制造失踪的假象。此时,对于债权人来讲,如果找不到债务人去哪讨债呢?如果并非找不到欠债人,而是欠债人不幸去世怎么讨债?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找不到债务...


·关于债务债权协议范本如何填写?
      关于债务债权协议范本如何填写? 债务债权协议书 协议编号: 当事人 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权人:(以下称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


·撤销权之诉和债权之诉的区别
      撤销权之诉和债权之诉的区别是什么? 一、撤销权之诉的概念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