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约定先仲裁后诉讼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同约定先仲裁后诉讼的法律效力是什么仲裁协议有效,法院无管辖权。“先仲裁,后诉讼”的约定,表明双方当事人有将争议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约定并非对仲裁意思表示的否定,且仲裁机构是确定的。二、合同中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效力打官司首先要确定管辖。实务中经常遇到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可向合同履行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样的争议条款,一旦发生纠纷就不知道怎么办了。这种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争议条款一般认定无效,一旦发生纠纷,通常情况下是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但有例外。一、我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种既约定了仲裁又约定了诉讼的协议,违反了仲裁的惟一性和终局性,其仲裁申请正常情况下是不会被仲裁机构受理的。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被认定无效,正常情况下仲裁机构不受理,只能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三、有正常就有例外,实务中的情况是复杂的。特殊情况下,仲裁协议无效,但不排除被仲裁机构受理且仲裁。最高人民法院《仲裁法解释》第七条有一个“但书”规定,即“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也就是说,双方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一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也受理了,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的时间是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就视为另一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受理且仲裁。四、仲裁条款无效后,协议诉讼条款是否有效,需要看约定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协议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符合上述规定,则按协议管辖确定受诉法院;否则,按法定管辖确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情况是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在进行仲裁,仲裁也无效,最后是诉讼。先仲裁会诉讼,意思就算需要诉讼,没有必要进行仲裁了。合同中不可以同时存在两种,要不就是仲裁要不就是诉讼,所以遇到此类事情,就直接诉讼处理即可。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技术开发合同模板是什么?
      技术开发合同模板是什么? 进行一项新技术的研发需要一个团队的人的通力协作,如果是高新技术研发可能会需要多个团队的合作才能完成。两个团队在合作时需要签订一个技术开发合同来承担风险和分担任务,在拟定技术开发合同时根据模板制定会降低出错的概率,技术开发合同模板是什么? 技术开发合同...


·诉讼过程中无合同能诉讼吗?
       一、无合同能起诉的条例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签合同时如何审查合同的效力
      签合同时如何审查合同的效力所有有关合同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的产生都需要建立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之下,因此,人们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重视对合同效力的审查。具体来讲,人们在签合同时应如何审查合同效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签合同时如何审查合同的效力1、《合同...


·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怎样承担
      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怎样承担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但《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所以,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


·一,出租人书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效力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出租人书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效力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


·挤塑板购销合同一般都有哪些内容?
      挤塑板购销合同一般都有哪些内容? 挤塑板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经济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购销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标准 1、产品的名称:挤塑板 2、产品的品种 3...


·产品购销合同中只盖骑缝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产品购销合同中只盖骑缝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产品购销合同中只盖骑缝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不具有法律效力,买方应当在签字盖章处盖章后,由法人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不管是什么购销合同,在签署前都要遵守以上的规定要求。了解清楚相关的知识,才能防止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民法典》(自2...


·买卖合同的履行和解除的情况有哪些?
      买卖合同的履行和解除的情况有哪些?1.由买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这里所说的由买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意思是当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在买卖双方均没有开始履行合同中固定的内容之前,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通过协商解除该合同的。2.法定解除合同。这里所说的法定解除合同,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


·合同诈骗罪是单位诈骗吗?
      合同诈骗罪是单位诈骗吗?合同诈骗罪,并不一定是单位诈骗,也有可以是个人名义诈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


·安装设备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安装设备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1、安装设备合同诉讼时效是3年,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


·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几种
      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几种 一、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几种 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即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1、不可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