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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商标的处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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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意抢注他人的商标对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害是怎样进行赔偿呢?什么情况下才算作是恶意抢注商标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一、恶意抢注商标的处罚是什么? ? ? 《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因此恶意抢注商标的,是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1、我国的商标法有这样的规定:1.恶意抢夺商标就是指利用不正当的手段,率先抢夺他人的商标,抢先一步注册。2.或者是看到他人的商标,有了一定的影响力,就想利用这个商标,抢先一步注册。3.简单一点来说就是申请商标的人,采用不正当不合法的手段,率先的注册他人已经使用过但是却没有注册的商标。法律同样有这样的规定,如果由于他人恶意抢注商标,给权利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法院是可以判令抢注商标的人赔偿权利人一定的损失。2、当权利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人抢先恶意注册了,这个时候我们有哪些办法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主要有这几个办法:1.我们首先要收集侵权人恶意抢注商标的证据,有了证据才有发言权。比如说销售的合同发票,以及你自己产品的图片,设计书等等。2.一般来说,如果你的商品,做到家喻户晓,很出名的话,那么你的起诉的胜率就会是相当大的。可是如果没有把握夺回自己的商标,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换一种方法,比如说可以向注册商标的人进行协商,与他签订合同,让他把已经注册的商标转让给自己。3.还有一种比较靠谱有效的办法,就是将这个纠纷转交给相关的律师,让律师来帮我们进行处理。这也是最好的一种办法,律师他的相关专业素质,能够很好的帮助到我们。不管是哪种办法,法律都会保护到我们的合法权利,维护我们的经济利益。以上就是关于恶意抢注商标的处罚的有关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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