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去世前离婚债务另一方是否承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方去世前离婚债务另一方是否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夫妻有共同偿还的义务,一方死亡不免除另一方的偿还义务。如是个人债务可先用其遗产偿还,不足部分再由配偶偿还。如果子女继承了死者的遗产的话,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清偿其的债务,没有继承的话,是可以不偿还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二、离婚时对债务怎么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切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综上所述,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债务处理要谨慎,只有是共同债务范围的双方才共同承担。一方去世前留下的债务,如果去世要对债务性质做出认定。属于家庭共同债务的,另一方不得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如果是个人债务,应该由去世一方的继承人偿还。



·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怎么办
      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怎么办 一、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怎么办 如果依据交易习惯不能确定的,合同法规定了一下确定标准: 1、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履行方式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


·朋友欠钱不还不认账怎么办 一、朋友欠钱不还不认账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不认账怎么办 一、朋友欠钱不还不认账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不认账的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证据主要包括: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


·债务人死亡后配偶有还债义务吗
      在恶俗电视剧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节:一家之主因意外过世,但却留了一堆债务,然后一群地皮流氓去向其妻子要债。那么,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配偶有还债义务吗?此外,在实践中,债的消灭原因究竟是什么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债务人死亡后配偶有还债义...


·债务重组的流程有哪些?
      对于债务重组的流程有哪些?1、债务重组准备工作。接受委托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包括对主体资格、法律条件,各当事方的资信以及是否涉讼、存在或有债务等进行调查;协助全面清理负债企业的资产和债务,清查企业所有的债权人、债务性质、债务成因、债务数额、期限、诉讼情况、财产抵押情况、查封保全情...


·民间借款怎么诉讼 打讨债官司要注意什么
      在民间借贷中不乏有借钱不还的人,此时出借人只好讨债,虽然可供选择的讨债方式很多,但实际有效的可能没有几个,这就要求出借人结合实际情况来做出恰当的选择。而此时诉讼确实是一种不错的讨债方式,那一般民间借款怎么诉讼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民间借款怎么诉讼 法院审查借...


·夫妻间个人债务都包括了哪些
      夫妻间个人债务都包括了哪些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法律上确立了个人债务的制度,其范围主要应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


·借款的利息该如何合理约定?
      由于利息具有合法性,借款约定利息是无可厚非的一种行为,但却也常常会出现利息约定过高而引发纠纷的情况,所以有关借款利息的约定引起了您的广泛关注。那么借款的利息该如何合理约定呢,简而言之,借款利息应该怎么约定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陈述。 一、借款的利息该如何合理约定 个人借款...


·贷款用于个人消费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贷款用于个人消费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在银行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在贷款时,银行与借款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贷款未用于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二人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银行知道该约定的,一方贷款属...


·借款人无力还债该怎么办
      借款人无力还债该怎么办 一、借款人无力还债该怎么办 1、因借款人转移财产而无力还债借款人常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债务,如果因此导致借款人无力还债的,出借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请求撤销借款人转移财产的行为。 借款人提供了抵押物的抵押物是指借款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出借人...


·很多人出于谋取私利或者扩大使用范围,伪造、变造企业债券,致使
      很多人出于谋取私利或者扩大使用范围,伪造、变造企业债券,致使国家金融市场管理秩序遭到破坏,民众的资金遭到损失,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那么,伪造、变造企业债券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伪造、变造企业债券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死者债权债务如何继承
      死者债权债务如何继承 一、死者债权债务如何继承?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我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了这一点。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 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