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滥伐林木案的立案标准及定罪与量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滥伐林木案的立案标准及定罪与量刑

一、滥伐林木案的立案标准及定罪与量刑

大量砍伐森林是砍伐森林罪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关于非法采伐滥伐树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数量较大的出发点,在林区,剥蚀一般可以掌握在10立方米120立方米或幼苗500立方米11200立方米。在非森林地区,森林砍伐量一般控制在5 - 10立方米,或250-600棵树苗,或相当于上述损失。采伐森林接近前款规定数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处罚:

(一)组织、规划、煽动毁林,或者破坏大片植被,造成森林资源流失的;

(二)砍伐防护林、经济林和有特殊用途的森林;

(三)滥砍滥伐或者不可救药的;

(四)不听劝阻毁林或者威胁森林保护人员的;

(五)其他严重乱砍滥伐的,例如滥伐珍贵林木等。如果滥砍滥伐达不到大量,不构成犯罪,是一般违法行为。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责令补种滥伐林木五倍的林木,并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滥伐森林罪的目标

国家按照用材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每年的森林采伐。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采伐权分立。没有批准,有关部门和采伐许可证的收据,是不允许进行切割没有树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或任意削减违反位置、数量、树种和采伐许可证中指定的方法尽管采伐许可证的收据。否则,可能构成滥伐树木罪。森林资源是一种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国家制定了一整套法律法规,给予森林资源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采伐林木。

犯罪对象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种林。《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不在本罪范围内的个人,不得在房屋前、屋后种植散乱的林木。

三、如何认定滥伐森林共同犯罪

1、客观方面

(1)各共同犯罪分子所实施的行为必须是砍伐森林罪,必须是共同犯罪。森林砍伐是一种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共同犯罪分子的行为指向同一目标,相互联系,相互配合,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犯罪行为。

(2)滥伐森林共同犯罪分子的行为由共同的犯罪目标联系在一起,构成滥伐森林犯罪活动的有机整体。

(3)各森林砍伐共同犯罪的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主观方面

有共同的犯罪意图。首先是共同犯罪的认知因素:

(1)每一个滥伐森林共同犯罪分子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滥伐森林犯罪,而且认识到还有其他共同犯罪分子和自己在共同实施该犯罪;

(2)每一个共同毁林犯罪分子,在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下,认识到自己共同毁林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金融诈骗罪包括了哪些具体罪名
      金融诈骗罪属于概括性罪名,《刑法》中在金融诈骗罪里面规定了一些具体的罪名,那您知道金融诈骗罪包括了哪些罪名吗?判断实际行为是否构成金融诈骗罪,需要作出专门的认定,那究竟该如何认定金融诈骗罪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金融诈骗罪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单位犯罪适用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现在的犯罪形式大体上也就是分为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这两种的,相对来说单位犯罪可能让很多普通老百姓在理解起来的时候觉得比较吃力,其实现如今单位犯罪更多的是倾向于属于国有性质的机关团体的。接下来我们要给您介绍的内容主要是单位犯罪适用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单位犯罪适用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


·聚众传销该怎样量刑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


·对于团伙抢劫罪判多少年?
      对于团伙抢劫罪判多少年?刑法第263条的规定,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


·诈骗罪能判几年
      诈骗罪的判罚标准如下: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成立犯罪未遂的要件包括什么
      成立犯罪未遂的要件包括什么成立犯罪未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开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故意杀人的开始举刀、掏枪,投毒的开始放置毒物,盗窃的开始伸手窃取等,这些行为开始的一瞬间就是着手。(2)犯罪没...


·诈骗罪10万以上量刑几年
      诈骗数额1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最少要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法院关于诈骗犯罪的司法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


·玩忽职守经济损失原因力是构成此罪的重要内容吗?
      玩忽职守经济损失原因力是构成此罪的重要内容吗? 一、玩忽职守经济损失原因力是构成此罪的重要内容吗? 经济损失就是属于此罪的重要内容;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关于拘留跟拘役有啥不同
      关于拘留跟拘役有啥不同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


·构成正当防卫负刑事责任吗?
      正当防卫一般都是针对不法侵害采取的防卫措施,而在进行防卫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卫的限度,要是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则就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这个时候显然就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是不是意味着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不用承担责任呢?换言之正当防卫负刑事责任吗?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


·很多人对于醉驾的认识只停留在入刑
      很多人对于醉驾的认识只停留在入刑,但是对于醉驾的标准不是很了解,比如,醉驾血检167严重吗?根据国家关于醉驾的入刑标准,醉驾血检167已经严重超过了国家的规定标准,应该判处缓刑或者即刻收押,下面,让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关于醉驾刑罚的信息。 依据刑法133条的醉驾处拘役并处罚金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