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期限是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期限是多久?

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解除劳动合同申诉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吗?

1、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现行的规定是:当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进行补偿,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而对于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合同并没有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明确规定,一般以双方协商的结果为准。

2、过失性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合同的解除是由劳动者的过失行为所致,故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辞退的三种解除属于法定特例,除了必须按服务1年给予1个月的经济补偿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外,各有特殊规定。“不能胜任工作”类的,必须经过培训或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时,才能解除合同;“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新安排的工作”才能解除合同,还必须支付不少于本人6个月的工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来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不能就更改合同达成一致”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这种情况的经济补偿不以12个月的工资为限。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双方出现劳动纠纷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的,但是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必须要在期限的范围之内申请,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劳动者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得到该有的赔偿。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是怎样的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是怎样的? 一项工程是由各种不同的分部工程所组合而成的。工而工程质量的好坏,则决定着工程在后续投入使用时是否会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要保障工程完工之后的质量,各分部工程的验收就应该符合验收标准。那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决定,有何赔偿?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用人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时候就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都应该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那么当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做出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决定后,应该有什么赔偿?就来为您解答一下。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决定,有何赔偿 解除劳...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的时间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的时间是多久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防止出现故意降低质量标准的行为存在,一般会向承建单位收取一定的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结束以后退还质量保修金。但是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制度是非常严格,必须在合同承诺的保修期内,不发生质量问题才会予以退还,下面我们就给...


·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一、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
      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一、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 ① 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② 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


·入职多久辞职会有工资发?
      面对现在复杂就会环境,就业者在进行就业的时候就需要对就业的相关问题加以了解,帮助自己在面对相关问题的时候能够有充分的准备。我们就业者都知道我们在进入用人单位就业之后就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在面对就业时的一些关于自身劳动权益的问题时,我们也可以借助劳动法解决。那么,入职多久辞职会有工...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个体工商户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个体工商户的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民事法律的规定,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餐馆等,在依法进行登记时,是可以起字号的,公司登记机关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要依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个体工商户的规定,决定是否向该个体工商户颁发营业执照,是否批准其所起的字号名称。 民事诉...


·聘请鉴定刑事诉讼法方面有哪些规定?
      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现场的物证,书证,往往会请司法鉴定机构做出鉴定,为破案提供证据支持。在选定鉴定人上面,有委派和聘请两种方式。我国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司法鉴定有明确要求。那么,聘请鉴定刑事诉讼法方面有哪些规定?下面就由我们告诉您吧。 一、聘请鉴定刑事诉讼法方面...


·不胜任工作的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对员工有所规范有所保护,并且重点在保护。劳动法对于用人单位也有所规范,有所授权,但重点在规范。即便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前提下,单位也应该依照合法的程序去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不胜任工作的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胜任工作的是否可以解除劳动...


·工伤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在对工伤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可能因为工伤职工想要多赔,单位想少赔,或者其他的一些原因而产生工伤事故纠纷。那么此时该如何来处理工伤事故纠纷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如何处理工伤事故纠纷 无论用人单位是...


·哺乳期单位能辞退女职工的情形是什么
      哺乳期单位能辞退女职工的情形是什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申请60天没结果是为什么
      在我国,工伤诉讼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在诉讼之前最起码您应该把一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准备好,比如说像工伤认定书、鉴定书这些。而且工伤鉴定也是先要做过工伤认定以后才可以的。所以工伤认定是第一步,一般您提交申请60天之内就会有结果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工伤认定申请60天没结果是为什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