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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划拨取得的土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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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划拨取得的土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划拨取得的土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实际而定,如果是婚后取得的土地,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合同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没有明确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包含: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婚前取得的划拨土地,则认定为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显然是不可以进行分隔的,但如果是婚后取得的划拨土地或者一方赠予给另一方的情况下,则显然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主张公平平等的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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