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高利转贷罪能不能取保?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高利转贷罪能不能取保?高利转贷罪是可以取保的,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二、取保的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轻,没有必要逮捕,对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期徒刑比管制、拘役更为厉害,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重,如果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可以采用取保候审。犯罪分子是否适用于取保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如果犯罪认定上存在危害重大社会安全的,如果对当事人取保,会给社会稳定带不利影响的,则肯定是不可以适用于取保的,反之,如果犯罪事实轻微,不影响社会安全和稳定的,则就可以适用于取保,具体情况应当据实而定。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一、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期限 《刑九》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针对一些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网...


·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的会被怎么判刑?
      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的会被怎么判刑?现在有些年轻人,还没有拿到驾照就开车上路,这样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逃逸的,其会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那么驾驶人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的,会被怎么判刑?下面我们和您简单说一下。 一、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的,会被怎么判刑? 根据...


·死刑犯的立功,可以减刑吗?
      我国刑法对“重大立功表现”是在68条、78条分别作了规定。《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


·打群架参与者会判刑吗
      按实际情况,参与聚众斗殴有可能属于治安管理行为,一经认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涉嫌刑事犯罪的,经法院判决,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虚假诉讼罪的行为对象有哪些?
      虚假诉讼罪是新增的罪名,所以,很多人对这个罪名并不熟悉。虚假诉讼罪是为了惩罚哪些提起虚假诉讼的人,那么虚假诉讼罪的行为对象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虚假诉讼罪的行为对象有哪些?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


·持刀伤人轻伤2人怎么判刑?
      首先要区分这个行为的主观动机是属于故意伤害案件,还是故意杀人案件;还是正当防卫行为。区分法律意义上的轻伤和重伤,以及是否造成对方死亡来考虑量刑,轻伤或重伤的鉴定是有专门的法医来鉴定的。如果属于正当防卫行为,可以不负法律责任;只有防卫过当的行为,才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应该从轻或者减轻...


·最高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的内容在我国是什么?
      诉讼法在我国是非常重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实际上,很多普通老百姓并不清楚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因此都想要了解清楚最高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的内容在我国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申诉期限应当如何进行理解?...


·虚假诉讼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虚假诉讼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虚假诉讼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


·单位盗伐林木怎么处罚,量刑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有的犯罪是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的。盗伐林木罪就属于这样一种犯罪。但自然人犯此罪与单位犯此罪的处罚是不同的,那么单位盗伐林木怎么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单位盗伐林木怎么处罚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


·看守所批捕后会判刑吗?
      一、看守所批捕后会判刑吗?会判刑,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


·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了《最高人民法院法》第138号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法》第138号。我省人民检察院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情况,确定盗窃数额的标准如下: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