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石油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石油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简单来说商品的买卖与销售就是购销,在实践中签订购销合同可以切实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您是否了解石油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怎样确保合同是否有效。本文为您带来一篇关于石油产品购销合同范本,请您阅读了解。

石油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定时间:

合同编号:

一、 产品、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金额及交货时间。

产品 规格型号 生产厂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同时间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 质量要求:以现有产品质检标准。

三、 交货地点: 。

四、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运自提,需方负责费用。

五、 验收标准、方法:以供方计量磅单或者流量表为准。

六、 包装标准:散装。

七、 结算方式:需方在合同签订之日,按合同量,送货后付款,此合同生效。

八、 违约责任:若合同双方有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在签编印地法院仲裁。

十一、其他约定:供方油品自装入车罐,并计量后,视同需方接收。

十二、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供方 需方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以上就是整理的石油产品购销合同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一份石油产品购销合同可以适当参考。合同一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生效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避免损害自己利益的条款出现,一定要谨慎小心对待。日后一旦产生纠纷,则合同就是解决的依据。


·合同违约的损失范围是怎么界定的
      合同违约的损失范围是怎么界定的一、根据法律对合同违约损失的界定范围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


·解除定金合同协议书怎么样写
      解除定金合同协议书怎么样写 一、解除定金合同协议书怎么样写 合同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与法定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定金合同协议书要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内容要写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和时间。其中要注明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


·无偿转让是否为赠予合同吗?
      无偿转让是否为赠予合同吗?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对于赠与人而言,其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国家在一定情...


·合同到期后不想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后不想续签有补偿吗 一、公司拒绝续签,支付补偿。 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绝续签(即强制赶人)。但要支付经济补偿(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规定,在08年1月1日后到期的固定期限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需要...


·合同法中三大抗辩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合同法中三大抗辩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民法典》作为民法的一个分支,是与我们现实生活联系比较紧密的一部法律。对于合同,很多人都并不陌生,在生活中很多责任和务的确定都需要根据民法典来进行。在民法典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内容就是它的三大抗辩权,那么民法典中三大抗辩权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


·合同解除一般违约金是需要付吗?
      合同解除一般违约金是需要付吗?如果是一方解除合同违约的话,则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则根据协商的内容决定。二、客户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该如何赔付客户单方面终止合同,属于单方违约,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但是合...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什么条件?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什么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


·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求,一般是合同当事人缺乏订约的能力和订约权,因此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必须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方可生效,在一定期间内或者经催告不予追认,则合同不生效。那么,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呢,而针对效力待定合同又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将为您具...


·论述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论述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二、有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其中,合同的成...


·2023合同担保方式有哪些?
      合同担保方式有哪些《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5种:1. 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 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


·变更合同原合同是否有效?合同变更会带来哪些损失?
      变更合同原合同是否有效?合同变更会带来哪些损失? 一、变更合同原合同是否有效? 上述我们就有说到,变更合同之后原合同是否有效,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有些情况中,新签订的合同中会对之前的合同进行明确的规定,著名撤销之前的合同,这个时候,之前的合同就会因为新合同的生效而变得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