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的抗诉期限有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的抗诉期限有多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刑诉》 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第一项: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所以,如果你是一审案件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上诉,否则经过10日开始判决开始执行.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两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通过抗诉方式进行监督。但法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抗诉的时限。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规范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提请抗诉案件的意见》中规定:“申诉人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内无正当理由,未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案件,应不予受理。”与此相呼应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也在《关于当前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中规定:“原审案件当事人在原审裁判生效二年内无正当理由。未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检察院自己抗诉就没有期限。刑事诉讼的时效存在一定的限定,毕竟国家的有关部门在问题的处理上较为积极,一旦自己的问题存在较大的争议,因此自己需要合理的应对,这样问题的解决就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不过在有关环节的操作上需要注意有关细节,尽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浙江省职务侵占罪量刑,如何对职务侵占罪进行处罚?
      刑事犯罪的量刑标准虽然是由《刑法》统一规定的,但在实践中却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内作出更加详细的量刑规定。那么您知道浙江省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浙江省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职务侵占罪,是...


·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


·强奸罪是不是一定判处死刑?
      强奸罪是不是一定判处死刑? 强奸罪是不是一定判处死刑? 强奸妇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强奸罪不一定判死刑。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


·刑事自诉范围内的案件是哪些
      刑事自诉范围内的案件是哪些 一、刑事自诉范围内的案件是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


·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区别在哪里?
      近年来,各种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其中信用卡诈骗尤为猖獗,给百姓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其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以约束诈骗人员,减少百姓的财产损失。那么,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区别在哪里呢? 一、诈骗罪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的规定,认定诈骗罪应注意该罪与其...


·诈骗罪如何才能不坐牢
      积极退赃,争取被骗人的谅解。在法院判刑的时候,在量刑上会给予考虑。如果在服刑期间退赃款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悔罪态度良好,依法予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了减刑的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


·刑法中绑架罪同伙定性是什么
       一、刑法中绑架罪同伙定性是什么? 绑架罪同伙定性一般是从犯,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


·非法集资拘留看守所多长时间提请批捕
      一、非法集资拘留看守所多长时间提请批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刑事一审审限可以延长吗?
      刑事一审审限可以延长吗?《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


·认罪具结书范文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犯罪的情况屡见不鲜。但是有的犯罪人员由于年龄或者不知道相关的法律知识,不具备犯罪的法律行为。因此写认罪具结书来表达自己的认罪行为。但是什么是认罪具结书?认罪具结书范文需要注意哪些细节?这就涉及到本文要点,就由我们为您讲解。 一、认证具结书范文需要注意哪些...


·一、无犯罪记录是什么?
      一、无犯罪记录是什么意思 记在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档案库内叫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是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证明公民在辖区内未发现犯罪事实。如果记过档案是刑事案件档案即使未追究刑事责任也属于犯罪记录。 二、无犯罪证明办理条件 1、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符合本规定申请人范围的单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