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说明书包括了那些情形?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说明书包括了那些情形?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说明书包括的情形主要有:


1、合同终止的解除:

《劳动法》第23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合同的终止可以看作是特殊的解除情形。

2、双方协商一致的解除:

《劳动法》第24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3、预告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即时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种种情形)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劳动者在一般情况下可自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劳动合同存在以下情况而导致无效的:劳动合同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除此之外,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许多单位在和员工之间结束了法律的关系后就会作出终止或者解除的决定,但是单位也必须要给员工出具一份情况说明书,以此证明终止的事实以及相关的情况,以便单位可以不需要再为员工负担责任以及员工也可以将继续寻找新的职务。



·吉林省2023工伤赔偿伤残金标准是多少?
      吉林省工伤赔偿伤残金标准是多少?《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 ?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


·对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有什么具体规定?
      对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有什么具体规定? 建筑节能验收包括对建筑墙体、地面质量、采暖、屋面等多种组合部分的验收。这些部分的质量都需要满足条款规定的标准。那么,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需要满足那些规定的?有什么具体的要求呢?接下来,我们将带你了解以上相关问题,希望对...


·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缘无故被开除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缘无故被开除怎么办?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缘无故被开除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缘无故被开除,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 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


·一、主动离职和辞退的区别有哪些?
      一、主动离职和辞退的区别有哪些? (一)两者的定义不同: 1、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2、辞退是解除聘任的职务,不再聘用。 (二)两者的行为主体不同: 1、辞职的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或者劳动者。 (1)辞职是指由国家...


·沈阳劳动合同书的标准格式是什么
      沈阳市现在的经济发展肯定是离不开各行各业当中劳动者的辛勤付出的,一个城市的和谐文明发展程度有的时候也体现在劳动关系上,符合国家要求的规范的劳动关系,必须是要以书面劳动合同形式作为双方的重要依据的。因此,沈阳劳动合同书的标准格式就是需要您了解的一个内容。 沈阳劳动合同书的标准格式...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一、怎样被开除有赔偿损失 如果劳动者因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开除劳动者是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责任的。但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


·一、索赔误工费需要哪方面的证据?
      一、索赔误工费需要哪方面的证据?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1、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2、误工时间...


·职工工伤能提前退休吗?
      职工工伤能提前退休吗?只有工伤伤残等级达到一到四级的伤者职工才可以享受提前退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


·一、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要扣工资吗?
      一、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要扣工资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


·一、事业单位临时人员随时辞职合法吗?
      一、事业单位临时人员随时辞职合法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知按现行规定,临时工辞职也是需要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试用期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