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按揭房屋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按揭房屋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一)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

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二)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

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1、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

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此外,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过户:

(1)若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房产归属和单方办理手续时,可以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单方办理归并手续;

(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凭协助执行通知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及房屋产权处复印房证存根,才可办理单方房屋归并手续。

3、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离婚双方必须还清银行贷款或者第三人为离婚双方清偿贷款后方能履行相应的过户手续。

二、离婚房屋分割要遵守以下三个原则:

1、双方都不想要该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房屋评估再拍卖,就所得款项进行分割。

2、房屋增值,双方都想要但不能协商处理的条件下,可采取竞价拍卖方式,由出价高的人取得房产所有权,并将出价支付给未能取得房产的另一方作为补偿。

3、双方经过协商,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放弃该房产,由专门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依据婚姻法房产分割细则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有关按揭房产在财产分割时的分割情况应当首先对按揭房产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才有分割财产的基础。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也不存在分割的问题。另外如果双方都不需要产权的情况下,应当进行拍卖,然后平分按揭房款。


·一、在我国协议离婚房产必须得析产公证吗?
      一、在我国协议离婚房产必须得析产公证吗? 协议离婚不需要做析产公证,到民政部门打好离婚协议后,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原夫妻间的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房产登记不需要析产公证,从现实和法律规政...


·一、二手房卖家违约起诉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二手房卖家违约起诉书的内容是什么?二手房卖家违约起诉书的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要对房产进行过户的话,一般到当地的房管局直接进行过户就可以了,整个过户的流程也比较简单。不过提前了解一下生活中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的这一问题,肯定是有备无患的。最起码在进行过户的时候能够前期将一些需要准备的材料准备齐全,这样也可以节省双方的时间。 夫妻...


·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


·房屋中介骗人有哪些手法
      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中介市场也在日益壮大。然而却有人借此以欺诈的手段从中牟利。那么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被房屋中介欺骗怎么办?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要先知道房屋中介骗人有哪些手法。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中介骗人有哪些手法 从各种房屋欺骗案例中我们总结出,一般房...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如何办理,流程是什么?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如何办理,流程是什么? 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1)、协议离婚,...


·房屋网签和备案是一样的么?
      房屋网签和备案是一样的么?网签和备案有着本质的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


·房屋租赁合同税款规定
      房屋租赁是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会遇到的情形,大多数租赁的房屋都是城市房屋。我国法律规定租赁城市房屋的需要相关房屋的所有人缴纳相关的房屋租赁税费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税款规定有哪些?出租房屋应缴纳的税费有哪些?我们为您解答。 一、出租房屋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以下等号后数字单位均为元):...


·商品房使用年限期满后怎么办
      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到期后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为业主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但是,这个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这块地...


·顾名思义,安置房是指政府在实施拆迁过程中给予被拆迁户一定的补
      顾名思义,安置房是指政府在实施拆迁过程中给予被拆迁户一定的补助,安置给其的房子,也叫动迁房。不管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村民,只要有被拆迁的需要,都要给予补助,既然是安置给个人了,那么居住者有权对安置房进行买卖。因为国家政策时时变化,那么安置房买卖最新政策是什么呢?在对安置房买卖最新政...


·二手房买卖协议最新版
      通常在购买新的商品房时,开发商会与购房者实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这样的合同也是直接从房管部门拿的,而不是由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条款内容。但如果是购买二手房的话,这种情况下一般就是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协议的内容了,但这个二手房买卖协议究竟包括什么内容呢,我们提供最新版的二手房买卖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