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很多购房者虽然知道公摊一词,却对公摊相关的知识却不知所以。购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很多购房者虽然知道公摊一词,却对公摊相关的知识却不知所以。购房者可以自己加以判断的,而不是一味地听从开发商的宣传。市场上经常遇到房屋面积短缺的情形,购房者应知道公摊面积减少怎么办,维护自己的权益。接下来,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公摊面积减少怎么办
办妥房产证后,如房屋公共分摊面积少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公共分摊面积,开发商应赔偿公共分摊面积差价款给业主。理由是:业主购买的房屋既包括套内面积(关门面积),也包括分摊面积(走廊、电梯分摊等),后者已计入房价。开发商的公共分摊面积少于合同约定的分摊面积,即构成违约,应当赔偿因此给业主造成的分摊面积减少的损失。那种以为仅对套内面积增减结算,无需对分摊面积减少予以退款,是一种对合同的误解。套内面积计算单价只是一种单价计算形式,其前提是在开发商保持包括分摊面积在内的建筑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以总房款除以套内面积计算得出的套内面积单价。签约时,如果分摊面积减少了,总房款自然降低,套内面积单价当然降低。反之,也可以以总房款除以分摊面积计价,难道这样套内面积减少就不用退还套内面积差价款?当然不是。所以说,以为按照套内面积计价,分摊面积减少就不用赔偿差价款是一种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误解。
二、如何追讨公共分摊面积差价款
1、须等房产证办妥,因为房产证是面积大小的最终凭证。领取房产证时,核对自己的分摊面积是否减少。
2、需在领取房产证后两年内起诉开发商,或在领取房产证后,每年向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的地址以及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函,要求其赔偿公共分摊面积减少的损失,保留上述函件作为证据,否则超过诉讼时效将丧失了权利。
3、领取房产证时尽量不要与开发商签订的任何有关放弃自己分摊面积赔偿权利的协议。
如今很多购房者对公摊的认识度不够,简单来说,公摊面积越小,意味着购房者需要投入的额外成本越小。上面我们为您介绍了“公摊面积减少怎么办”以及“如何追讨公共分摊面积差价款”,购房者可以了解一下。其实公摊面积合理,购房者居住也比较舒适。如果购房者在公摊面积问题上遇到疑难,不妨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梅州律师。



·消费性购房现房优先权的保护
      1.买受人已交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商品房已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已取得该商品房的产权证。此情况下,买受人对商品房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即使房屋尚未交付,买受人也有权基于对抗其他各类优先权的权利,要求破产管理人优先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2.买受人已交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商品房已建成...


·疫情推迟还房贷的规定是什么?
      疫情推迟还房贷的规定是什么?疫情推迟还房贷的规定是理论上是可以推迟还款的,但具体要以银行的政策为准。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


·因为二手房的买卖是发生在公民个人之间的
      因为二手房的买卖是发生在公民个人之间的,所以有些交易双方在拟定房屋买卖合同条款的时候不会像开发商那么严谨,可能双方在签字之前都是凭着自己个人的感觉认为合同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了,这样的话以后造成合同纠纷的风险也比较大,所以您在拟定任何合同的时候都一定要提前的了解一下,例如,二手房买卖...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配2023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


·在济南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
      房屋租赁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发生对于房屋的使用权力而进行的法律行为。而房屋租赁也需要当事双方签署一份合同,那么,在济南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呢?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介绍济南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 房屋租赁是双方共同的行为。所以准备资料当让也会分为两种。一种是出租方需要准备什么,另...


·买二手毛坯房需要注意什么
      买二手毛坯房需要注意什么1、在选择毛坯二手房的时候要和周边的房产价格做个比较,因为毛坯二手房也是属于二手房,价格应该比同个区域、同个档次的房产要低。需要注意的是毛坯二手房如果没有满五年房产,购买的时候还需要承担8.5%左右的税。2、购买毛坯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查看房主是否有房产证,如...


·继承来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来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


·婚前买房子需要公证吗?
      在婚前买房子需要公证吗在结婚之前买房子的,不是必须要办公证。婚前房产公证,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结婚登记前,对房产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公证的效力可以对所有的利害关系人产生约束,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直接使用。特别是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财产就有必要进行婚前房产公证,因为...


·一、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使用期限、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义务、协议解除、争议解决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


·贷款未还清的房屋能否转让
      现在大部分人都是贷款买房子的,对有一些来说,还房贷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可是在贷款还清之前,想要转让房子的话该怎么办?也就是说,贷款未还清的房屋能否转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具体了解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贷款未还清的房屋能否转让 首先,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


·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发展比较迅速,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国的房产已经
      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发展比较迅速,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国的房产已经成为了经济的主要力量,很多城市的房价已经远远高于人们的收入水平,导致的后果就是很多收入一般的人群无法购房,国家在积极的作出相应的措施解决,那购买安置房流程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购买安置房的具体流程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