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受法律保护的借贷合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法的借贷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不保护非法的活动。所以只有合法的借款合同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行为,主要有公民和公民之间的民间借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民间借贷,还有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民间借贷。根据民法的规定,合同有效的前提是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具体来说,不受法律保护的借贷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是非金融企业通过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具体来说,主要就是指非金融企业通过借贷的名义,向他的员工非法集资,或者是向社会的人员非法集资,或者是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等等,这些都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第二种是非法的金融业务活动,非法集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资金拆借等等,都是非法的金融业务活动,因此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第三种是通过借贷合同进行非法的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比如贩毒,或相同类型的活动仍然将钱借给他,这种借贷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第四种是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企业之间借贷合同,如果违反国家金融,法规的规定,也是无效的合同。企业和企业之间不能违反国家的规定,进行变相借贷。第五种是一方当事人,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做出的违背真实意识,所形成的合同,这种合同也是无效的。最后一种合同无效的原因是自然人借款之间约定的利息太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利息超过36%的话,这种借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24%到36%的债务属于自然债务,还是受法律保护的。以上就是,借款合同无效的大多数情形,如果,要使借款合同有效,应该要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



·法律规定十一万借条怎么写?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欠钱坐牢不还钱受害人怎么办
      欠钱坐牢不还钱受害人怎么办可以起诉的。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分子因为构成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这是对其犯罪行为的一个处罚。而在监狱服刑这种情形并不影响债权人向服刑的犯罪分子主张合法的债务,同时民事诉讼法还针对这种特殊的情形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管辖。司法依据:《民事...


·夫妻个人债务的偿还是怎样的
      夫妻个人债务的偿还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


·债务人欠钱没能力还会坐牢吗
      欠钱没能力还会坐牢吗?其实是不会的,因为一般来说这样的纠纷属于民事方面的,既然是民事方面的纠纷,通常情况下就不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自然也就谈不上坐牢的问题。对此,我国法律中也有相应的规定,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欠钱没能力还会坐牢吗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


·公司欠债法人跑路其余股东怎么继续经营?
      公司欠债法人跑路其余股东怎么继续经营? ?如果是因个人债务问题法定代表人失踪,可以通过招开股东大会变更法定代表人;如果是因法定代表人个人原因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失应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


·还完贷款他项权证注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还完贷款他项权证注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还完贷款他项权证注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房屋他项权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抵押权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证明或通知; (4)填写《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表》 二、财产抵押要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如果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儿子吗
      如果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儿子吗? 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含义与关系 1、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


·离婚事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离婚事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


·股东债权债务协议的参考范文
      股东债权债务协议的参考范文 一、股东债权债务协议的参考范文 股东债权债务协议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 甲方是原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股东,占有 公司的 股权。经甲、乙...


·校园网贷暴力催债如何防范
      校园网贷暴力催债如何防范一、校园不良网贷的风险 1、高利贷、诱导贷款、提高授信额度易导致学生陷入“连环贷”陷阱。 2、部分校园借贷平台利用少数学生金融知识匮乏,钻金融监管空子,诱导学生过度消费。 3、校园不良网贷平台存在信息盗用风险,被冒用身份者可能会面对信用记录被抹黑及追债等问...


·能否随意撤销债权转让合同
      能否随意撤销债权转让合同一、能否随意撤销债权转让合同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债权转让合同,并且通知了债务人的,且该转让未损害第三人利益,债权转让合同是合法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一)债权转让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