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领取结婚证流程与手续?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领取结婚证流程与手续有哪些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二、结婚程序属于结婚形式要件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1、结婚是要式行为,取得结婚证时,才确立夫妻关系。2、结婚行为具有人身性,当事人应亲自办理,不适用代理。3、复婚的,也应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夫妻关系。4、其中“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的规定,一定程度上恢复承认了事实婚姻,即两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补办登记,领取结婚证。这一规定从积极角度重申了办理结婚登记的必要性,那些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应尽早补办登记,以使自己的婚姻行为合法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成为夫妻的必要手段,若是没有登记领取到结婚证,那男女之间虽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但实际也不会自动建立婚姻关系,往往只能视为同居关系。在如此关系下,彼此的利益自然无法得到保障,尤其是在一方去世之后,另一方一般是不能以其合法配偶的身份来继承遗产的。



·一、结婚八年婚姻法怎么财产分割?
      一、结婚八年婚姻法怎么财产分割?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


·子女抚养费费用的支付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子女是一个家庭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在现代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子女的成长往往受到父母离婚的影响,比如说支付抚养费也是其中一个方面。很多人想要知道的是子女抚养费费用的支付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标准 在...


·离婚诉讼子女财产由谁来进行保管?
      离婚诉讼子女财产由谁来进行保管? 一、离婚诉讼子女财产由谁来进行保管? 离婚了孩子的存款一般由拥有抚养权的保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婚前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早期的婚姻法等相应法规中,对婚前财产未作规定,默认结婚后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财产。但经修改的婚姻法中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相关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


·婚姻法夫妻抚养义务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夫妻抚养义务是什么意思?民法典中是否规定了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是指夫妻双方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生活...


·婚姻诈骗应该如何处理
      对于婚姻诈骗我们可以收集证据报警,同时需要提供被对方诈骗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或者索要钱财的聊天记录等等。婚姻诈骗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严重者可能涉及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


·哪些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


·男方突然提出解除婚礼女方是否应该退彩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不构成重婚罪的重婚行为具体是什么
      一、不构成重婚罪的重婚行为具体是什么 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一)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


·如何搜集重婚的证据
      一、如何搜集重婚的证据 在确定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后,就可以选择性的收集对方重婚的证据了。 1、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 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 2、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