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电网合同管理办法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国家电网合同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热门成都:慈溪市律师 阜阳律师 曲靖律师 扬中市律师 桂林律师 松北区律师 嘉善县律师 湘潭律师 碾子山区律师


国家电网是我们的常见的国企单位,相应的国家电网合同管理办法也是非常规范的,十分严格的,有着十分高的要求。那么,您对于国家电网合同管理办法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国家电网合同管理办法

一、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条合同正式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

合同生效后,必须全面、及时、实际履行合同,除法律另有明文规定或合同约定外,不得替物履行或转让、转卖合同。

第三十一条任何人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适当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告承办人,承办人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

异议文件须经法律顾问审核,并报法律机构备案。

收到对方履行异议时,承办人亦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方式予以答复。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二条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符合法定或约定的形式及程序。

第三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答复须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作出。

第三十四条变更或解除合同未达成书面协议前,原合同有效。

第三十五条合同变更或解除的程序与合同签订程序相同。

第六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合同发生纠纷时,应首先采用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能够达成一致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签订书面协议。

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第三十七条合同发生纠纷时,承办人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和人员,并报法律机构备案,同时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

1、合同文本,包括附件、变更或解除的协议、有关电报、信函、图表、视听材料等;

2、有关的票据、票证;

3、质量标准的法定或约定文本、封样、样品、鉴定报告、检测结果等;

4、证人证言;

5、其他有关材料。

第三十八条合同发生纠纷后,承办人须及时将纠纷及处理情况报法律机构备案。

第三十九条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时,承办人应商法律机构确定代理人、诉讼方案等,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第四十条调解书、协议书、裁决书、判决书应与合同一并由法律机构归档,副本或复印本可交承办人、有关机构或人员使用。

第四十一条法律机构和各业务机构应在各自管理权限内对合同建立档案并对文本妥善保管。

二、合同档案内容包括:

1、合同文本及份数、各文本存置记录:

2、承办人登记;

3、合同附件、审查意见书及其他有关文件;

4、履行情况记载;

5、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

第四十二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协议、裁决、判决时,承办人应及时商法律机构并经法定代表人同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三条国家电力公司实行重大合同备案制度。重大合同备案办法另定。

综上所述,国家电网合同管理办法是比较完善的,从上面的合同纠纷的处理的规定、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规定、合同的履行的规定不难看出国家电网合同管理办法的严谨,我们在今后管理合同时可以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的借鉴,


·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有哪些区别?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以及七百七十条的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在于:买卖合同是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目的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权...


·合同签字盖章要注意什么?
      合同签字盖章要注意什么?在交易中,交易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也是有讲究的,必须要注意相关事项,否则就可能会是您陷入不必要的麻烦,给您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那么,实践中,在合同签字盖章要注意什么问题?请从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合同签字盖章要注意什么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


·股份股票质押合同生效之日为什么时候?
      股份股票质押合同生效之日为什么时候? 一、股份股票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价款应当向质...


·自己做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自己做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一、自己做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自己做的合同不一定受法律保护,只有合同成立并有效之后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如下 (一)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三)合同的标的和内容都必须合法 ...


·合同争议的仲裁有哪些条件?
      合同争议的仲裁有哪些条件? 如今,不论做什么都离不开合同,工作时有劳务合同,公司之间合作时有合作合同。合同解决了很多合作时出现的问题,但是,有时也会由于合同签订时的一些疏忽而出现合同争议。在出现合同争议时,就会有人问了,可不可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争议?下面就听我们为您说说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口头形式有法律效力吗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口头形式有法律效力吗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签了空白协议合同有效吗?
      签了空白协议合同有效吗? 一、签了空白协议合同有效吗? 根据我国《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无效。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


·股份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股份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股份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股份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股权的结构以及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1、明晰股权结构 应就被转让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被收购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审慎调查,...


·就职学校怀孕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随着劳动法的普及,在现代社会中,大多数劳动者都知道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才能够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都是有固定期限的,如果就职学校怀孕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员工怀孕期间,即使合同到期公司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直至孕期结束。 劳...


·出现合同履行纠纷怎么办?
      如果说合同的签署是双方进行经济往来的前提,那么合同履行就是保证双方利益实现的重要过程。现实生活中,哪怕是合同内容非常全面了,也会出现合同履行中产生冲突的情况。那么出现合同履行纠纷怎么办?我们在下文给您支几招。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怎么办再完美的合同也无法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种...


·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2、2004第14号《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