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二婚夫妻如何处理财产问题?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二婚夫妻如何处理财产问题?一再婚夫妻财产分配原则:1、《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五项,其中第一项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上述法条表明,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的约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永远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无论共同生活多长时间,都不会将婚前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活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的,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随着2001年《婚姻法》的修订及上述关于使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实施,该条规定已不再适用。2、《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 因此在婚前或婚后对财产进行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的对外不具有约束力。但如果在发生债务时,债权人知道的,对债权人具有约束力。二、二婚夫妻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再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一)离婚时,再婚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二)再婚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三)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当一对二婚夫妻正式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相应的财产分配也是需要进行的,不得将对方的财产占为己有。同时,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婚姻需要耐心和理解,虽然可以重组家庭,但尽量减少受害的一方,在处理情感问题时,双方应该冷静进行思考。



·争取抚养权要的证据有哪些
      争取抚养权要的证据有哪些一、争取抚养权要的证据有哪些 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


·打离婚官司的律师需要多少钱?
      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时最简单也是最节约成本的方式,但是由于债权债务纠纷,一般是无法协议办理离婚事宜的,故而在司法实践中,以离婚为由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时较为常见的。对于诉讼离婚的情形,一般都会聘请律师,你是否知道打离婚官司的律师需要多少钱? 一、请律师打离婚官司要多...


·一、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异议如何处理?
      一、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异议如何处理? 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异议的处理方式分以下情况: 1、直接由被执行人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 根据动产占有、不动产登记的判断所有权归属的基本原则,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2、由被执...


·公证小孩抚养权在哪里办理
      带着相关证件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详细咨询当地公证处了解具体的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委托监护人: 1、公民作为委托监护人的庆提交:(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


·离婚关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离婚关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


·解除婚姻关系后如何变更小孩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解除婚姻关系后如何变更小孩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


·离婚财产公证办理
      离婚财产公证办理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但是,现实...


·离婚索要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在很多夫妻都因为婚外情离婚,在这些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也以对方有婚外情为由,提出了损害赔偿请求。但是很多时候,法院都没有支持请求人的请求。这是因为您对离婚索要损害赔偿的条件还不是很清楚。那么,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到底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索要损害赔偿的...


·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


·离婚夫妻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
      离婚夫妻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 有不少夫妻是在孩子尚小的时候离婚的,而此时孩子已经不能有一个健全的家庭了,对其影响还是很大。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同时也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那实践中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 ...


·拒付抚养费被拘留多久?
      法制化程度近几十年在不断的增强,如今的社会法律已经非常重要,任何问题都需要法律来解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一些意外,造成一定的伤害,对此很多人都会申请相应的工伤赔偿,毕竟还对家庭,子女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那拒付抚养费被拘留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拒付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