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诉讼的共同财产是否可以不进行处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离婚诉讼的共同财产是否可以不进行处理

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如果双方已经协商好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在离婚诉讼中可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包含: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在法律是有限制的,但是最为重要的就是需要自己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的一定的协商,这样就会避免诉讼,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需要自己按照有关的要求进行一定的获准,否则事情的处理就会有着不小的难度,但是需要自己积极的践行条例。


·协议离婚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


·抚养费可以减少吗,能否减少抚养费数额
      子女抚养费是父母支付给子女用于生活、学习的必要费用。子女抚养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当力不从心时,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少吗?抚养费有件减少,肯定也有增加的时候,那么子女何时可要求增加抚养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抚养费可以减少吗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


·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男方要钱
      在选择结婚对象的时候,必须要小心谨慎。不过离婚的原因也是因为各种各样的,有些夫妻在结婚以后很短的时间内就提出了离婚,这其中的原因我们先不讨论。但是不管怎样,即使结婚半年,那么离婚的时候也会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的就是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男方要钱? 一、结...


·女性在职场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自己怀孕了公
      女性在职场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自己怀孕了公司是否会直接解雇你,如果遭到解雇那女性是否能通过合法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来看看职工怀孕合同到期能仲裁吗。如果职工是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那公司不可以因为员工怀孕而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怀孕员工是可以合法申请劳动仲裁的。在...


·协议离婚了还能要回抚养权吗?
      协议离婚了还能要回抚养权吗? 一、协议离婚了还能要回抚养权吗? 可以,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


·起诉离婚最长能拖多久 起诉离婚的期限是什么
      起诉离婚最长能拖多久 起诉离婚的期限是什么起诉离婚说的直白点也就是夫妻打离婚官司,此时需要通过法院的判决,才能最终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打官司花费的时间往往就比较久了,那从现实情况来看起诉离婚最长能拖多久呢?而我国对起诉离婚的期限又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一一为你解答。 一、...


·区分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
      区分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1、非法同居和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不同。事实婚姻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结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实质要件,与结婚登记不同的是仅在于缺乏形式要件即未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无此要求。2、非法同居和事实婚姻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认定...


·起诉离婚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中,有些时候是因为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这样的情况下不能通过协议方式,所以只要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现实中,如果起诉离婚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才好?这是很多人都比较苦恼的问题,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一...


·婚姻无效纠纷中子女的抚养权怎么处理?
      婚姻无效纠纷中子女的抚养权怎么处理? 一、婚姻无效纠纷中子女的抚养权的处理 人民法院在宣告婚姻无效后,应就双方子女、财产问题一并解决。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首先会主持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后生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法律规定什么情况不可以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发现,很多女性在此期间,由于身体原因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


·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谁支付?
      对于未婚先孕的女性来说,独自抚养孩子略显吃力。孩子的抚养问题甚至成为了生活的负担,这不仅不利于女性的身心健康,更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这时候抚养费的问题就比较棘手。那么,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应该由男方支付吗?下面就看看我们整理的相关内容吧。 一、未婚先孕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对于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