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一、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

1、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2、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

4、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5、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关于“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的要求。

6、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没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现;其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7、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火气里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8、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获得一项专利”的要求。

9、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了《专利法》第九条规定的先申请原则。

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未说明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以上规定宣告的,或者就撤销专利权请求,无效宣告请求已作出的决定,再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寓意受理。

二、申请专利无效的流程

(一)无效程序的启动

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无效程序启动的主体: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但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权人不得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二)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绝大部分案件由3人(组长、主审员、参审员)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查。只有极少数案情重大的案件才由5人合议组(1名组长、1名主审员,3名参审员)进行审查。

(三)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

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

一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四)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受理诉讼的法院和诉讼性质与不服复审决定提起的诉讼相同。需注意的是,无效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对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了九种情形。而申请宣告专利无效,也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提出,此时个人和单位都能够申请宣告专利无效,但是作为专利劝人是不可以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的。申请宣告无效,也需要作出合理的说明,同时要求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和说明所依据的事实。


·发明专利权保护的期限时长
      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


·商标转让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商标转让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一、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与否纯属于实事问题,其意义在于识别合同是否已经存在,该合同是此合同不是彼合同(即合同的类型化),以及合同行为与事实行为之间的区别。《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自承诺达到之日成立,就商标转让合同而言,商标转...


·注册商标侵权的界定是什么?
      注册商标侵权的界定是什么?注册商标侵权主要是围绕注册商标的各种权益进行界定的,具体如下: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


·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商标权在被他人侵犯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需要先确定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1)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


·恶意抢注商标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恶意抢注商标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发明专利年费缴纳是多少
      发明专利年费缴纳是多少 专利权人在申请获得了专利之后,每年就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专利年费,否则的话法律会终止对专利的相关保护。那么对于发明专利来讲,年费是多少呢?关于发明专利年费缴纳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发明专利年费缴纳多少 第1年 — 第3年 900元/年...


·新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新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判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怎么判断恶意抢注商标?
       一、怎么判断恶意抢注商标? 判断恶意抢注商标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


·作商标侵权投诉的材料都有哪些
      作商标侵权投诉的材料都有哪些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被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侵权事实及相关情况;投诉的法律依据和要求及投诉日期。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3、商标注册证及复印件。4...


·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一、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


·商标未到期续展多久生效
      商标未到期续展多久生效续表满期之日开始生效,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10年,从核准注册之日开始算起。到时候可以进行续展,如果时间到了没有进行续展,商标就会被注销。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的时候才会交钱。二、为什么要办理商标续展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