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种类的认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关于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种类的认识

著作权另一种名词叫版权,它是一种没有实体的财产权,是保护人类智慧的一种权利属于知识产权。著作权除了指作者以外还可以泛指拥有艺术作品、文学作品以及科学作品的个人或组织。

那么怎么才算侵犯了著作权呢?侵犯了著作权又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我国有一部专门关于著作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在我国的著作法侵权中侵权人一般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是刑事责任。

侵犯著作权中的民事责任的规定中包含了十一种情况:

第一种是指侵权人在没有得到著作权人的允许时擅自发表著作人的作品;

第二种是指将多人一起完成的作品当成个人作品发表的行为;

第三种是没有参与作品创作的人讲自己的名字写在他人的作品上来获取个人名利的行为;

第四种是侵权人恶意修改他人作品的行为;

第五种是侵权人抄袭著作人作品;

第六种是侵权人在没有得到著作人同意的时候将著作人的作品以其他方式表现出来的行为;

第七种是擅自使用著作人作品但却没有支付报酬的情况;

第八种是侵权人在没有获得著作人许可的情况下以媒体的方式传播作品并获得利益的行为;

第九种没有经过出版者同意盗用版式设计的行为;

第十种是没有经过表演者同意,侵权人用直播、录播、录音等方式传播现场表演的行为;

第十一种侵权者其他侵犯著作权作者的行为。

如果侵权者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话,则需要根据侵权者的具体侵权行为,承担起停止侵害著作权作品的侵权并消除自己带来的负面影响,还需要对作者进行道歉与赔偿的民事责任。

如果侵权者除了有上述的侵权行为外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的话就会牵扯到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了。

侵权人需要承担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八种情况:

第一种是在没有经过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通过复制、发行、表演等途径来传播作品的行为;

第二种情况是甲乙双方,乙方出版了甲方享有出版权的作品;

第三种情况是没有经过表演者同意,侵权人用直播、录播、录音等方式传播现场表演的行为;

第四种情况是在没有经过制作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复制发行他享有著作权的录音录像;

第五种情况是在没有得到准许的情况下随意复制传播电视、电影等内容;

第六种情况是在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相关权利人的允许下,恶意破坏著作人以及著作人相关权利人对拥有著作作品的保护措施;

第七种情况是在没有得到著作人或者相关权利人的许可下,恶意销毁或改编作品的行为;

第八种是假冒他人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通过出售、制作等方式来进行盈利的行为。

这些都是属于严重侵犯了著作权的行为除了要像民事责任一样,要承担起停止侵害著作权作品的侵权并消除自己带来的负面影响,还需要对作者进行道歉与赔偿之外还需要没收侵权人的盈利并销毁所有侵权作品,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侵权人,还应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 一、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具体来说保护的是作品的内容,受著作权保护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种: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


·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的区别是什么?
       一、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行为在实质上并没有区别,但是商标挟持是恶意抢注后以商标为要挟向实际权利人进行敲诈的恶劣行为,可能会构成恶意敲诈的犯罪行为。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


·个人著作财产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个人著作财产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一、个人著作财产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


·公司抢注商标权算不算侵权行为?
       一、公司抢注商标权算不算侵权行为? 公司注册商标前要进行相似性查询,如果没有在先申请或已注册,就可以申请,因此不算侵权。但是我们都知道,抢注商标虽然不侵权,但却是一种不太提倡的行为。 二、什么是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Trademark Infringement)即商标...


·商标抢注申诉流程需要怎样办理
       一、商标抢注申诉流程需要怎样办理 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无效宣告几年内提出
      商标无效宣告几年内提出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职务申请发明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职务申请发明专利的权利属于谁?我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职务发明的奖励和报酬作了明确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这...


·文字名称商标别人用这个名属侵权吗
      文字名称商标别人用这个名属侵权吗?一般情况下是构成侵权的,如果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是商标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而且日趋严重,未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而且日趋严重,未经过别人的允许,盗用他人的专利技术来为自己牟取暴利,这样的行为实在是不可取,即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让自己步入了牢狱之灾,已经涉及到了法律层面,下面的我们就来讨论下假冒专利罪刑事责任的客观要件有哪些? ? ? ? ...


·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合同有什么规范? 商标现如今已经作为一种商
      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合同有什么规范? 商标现如今已经作为一种商业利益出现,因此商标注册必然涉及到经济利益,因而我国合同法中对于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合同的管理更加严格,对于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内容等问题都进行了详尽的阐述,那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合同的范本吧。 商标注册委托...


·商标侵权法律法规都有哪些,哪些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法律法规都有哪些,哪些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已注册的商标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当出现商标被用在其它商品或使用与之相似的商标时,这些情况均属于商标侵权,那么法律上认定为商标侵权的有哪些行为?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是指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