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几条才达到判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随着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对海鲜的需求也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是市面上的水产制品种类丰富、数量繁多,这些水产品一般情况下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捕捞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仍然有人知法犯法,为了获取不菲的收入利用一些不法的手段进行捕捞水产品。那么,我们来具体的讨论下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怎么判刑的?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几条才达到判刑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满足刑法规定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定义的基础上,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个人或单位立案追诉:1、在内陆水域违反法律的捕捞规定,捕捞的水产品重量在五百公斤以上的或者是涉案价值在五千元以上的;2、行为人或单位在海洋水域违反相关规定捕捞水产品在两千公斤以上或者涉案价值在两万元以上的;3、在内陆的水域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产品苗种在五十公斤以上的或者是涉案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4、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产品苗种在两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两千元以上的。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指的是行为人违反我国关于保护水产资源的相关规定,在禁止的区域内(例如:禁渔区)、禁止捕捞的时间内(例如:禁渔期),或者是在捕捞水产品过程中所使用的捕捞工具、捕捞方法是法律所禁止的、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个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根据其犯罪情节,处以罚金或者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如果是单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除了对涉案单位处以罚金之外,对其直接主管或者是负责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处以罚金或者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说,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主要是根据捕捞的数量、大小、价值以及捕捞的方式、区域和时间有关,跟犯罪次数关系并不很大,一旦涉及犯罪就会受到刑法处罚。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盗墓贼被判死刑是否可以?
      盗墓贼被判死刑是否可以?盗墓贼被判死刑是可以的,盗墓是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吸毒犯法怎么处罚 吸毒构成犯罪吗
      通常情况下,吸毒行为在我国只能被认定为犯法的行为,一般是无法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因而在涉及到对吸毒行为进行处罚的时候,其实往往就是行政方面的处罚。那么究竟现在我国对吸毒犯法怎么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吸毒犯法怎么处罚 吸毒会被行政拘留或强制 (一)根...


·拾得他人遗失物侵占构成犯罪吗
      拾得他人遗失物侵占构成犯罪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由于疏忽意料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会丢失我们的物品,这也就是民法上所规定的遗失物。当我们的遗失物被别人取得,由别人侵占之后,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取回属于自己的遗失物。那么,拾得他人遗失物侵占构成犯罪吗?我们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


·办理刑事案件回避的条件有哪些
      一、办理刑事案件回避的条件有哪些 1、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


·发生性关系是与精神病人强奸罪构成吗
      发生性关系是与精神病人强奸罪构成吗我们知道现如今要是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即使经过未成年人的同意,那此时也是会被认定为强奸罪,然后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要是对于那种已经成年的精神病人,此时发生性关系是与精神病人强奸罪构成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发生性...


·刑法修正案九猥亵他人罪具体内容是什么?
      随着时代的发展,犯罪行为也是不断升级,由于近年来同性恋的兴起,女教师猥亵男学生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在以前的法律中,假如受害人是男性,没有相对应的法规对他们保护。修正案以前只有猥亵妇女要获刑,猥亵男子并不构成犯罪,为了扩大保护男性性侵的范围,提出了修正。下面我们就“刑法修正案九猥亵他...


·寻衅滋事罪不属于刑事和解范围
      刑事和解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改革,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进行刑事和解,那寻衅滋事罪是否属于刑事和解范围呢?事实上,寻衅滋事罪不属于刑事和解范围。详情请您继续阅读,以下内容由我们为您整理。 寻衅滋事罪属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应成立寻衅滋事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


·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怎么判刑?
      很多人都认为故意杀人罪是要被判处死刑的,其实不然,只有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才判处死刑,要是情节较轻,则不会判处死刑。那你知道,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怎么处罚吗?我们下文做了讲解,您可以阅读进行了解。 一、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怎么判刑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


·母亲遗弃重病孩子算遗弃罪吗?
      在生活中,发生遗弃的现象非常多,比例遗弃重病的子女、遗弃患病的老人等等,遗弃从道德方面应该收到谴责,而从法律方面来看,遗弃是否一定就是遗弃罪,主要根据遗弃罪的构成要件和立案标准等方面看是否是遗弃罪,因此母亲遗弃重病孩子算遗弃罪吗?要从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母亲遗弃重病孩子...


·如何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其构成要件就是罪名确立的一个重要标准,那到底如何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呢?就要从此罪的构成要件入手分析。另外对于信用卡诈骗的行为,也只有在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能实际认定为犯罪。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


·我国刑法修正案六把商业贿赂罪的主体扩大到哪些方面?
      国有企业掌握着很多优质资源,一些人为了获取不当利益,往往会贿赂企业部分领导,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后,其就构成了商业贿赂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商业贿赂活动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我国刑法也在不断完善。那么我国刑法修正案六把商业贿赂罪的主体扩大到哪些方面?接下来由我们来具体介绍下相关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