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重新对婚前财产分割时效是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重新对婚前财产分割时效是多久?重新对夫妻财产分割的时效是两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一般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受侵害之时开始两年内提出。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所享有的所有权受到侵犯,应当属于一般民事权利受到侵犯,对于诉讼时效问题,应当与一般民事权利采取的保护措施相同,即应该适用一般民事侵权之诉关于两年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二、司法解释为了督促在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之人能够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解释》将婚姻法第47条中当事人提起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诉的权利行使的时效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提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超出规定期间后,当事人再向人民法院请求要求保护其权利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保护。如果债权人主张自己权利,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对抗债权人的,该对抗理由成立。当然超过诉讼时效的,如果当事人自愿履行的,权利人的权利仍然可以得到保护。具体面言,在离婚时以非法手段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如果在对方发现后2年内都役有主张自己权利的,在超过2年后,侵权的一方自愿履行的,权利受到侵害一方的合法权益可以受到保护。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财产分割以后,如果一方发现对方存在私自转移财产等情况的,可以要求司法机关重新分割财产。但有关重新对财产分割的诉讼有效期是有时间规定的,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了诉讼的期限,司法机关是可以不予支持的。



·起诉离婚相关手续有哪些
      夫妻两人在选择离婚时,因为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不能协商好的情况下会选择诉讼离婚。由男女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起诉,寻求法院帮助,人民法院会根据相关诉讼程序调节,从而解除双方夫妻关系。那么起诉离婚相关手续有哪些?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为您解答。 一、起诉离婚相关手续有哪些?...


·离婚退休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退休金属于共同财产吗,怎样分配 (一) 双方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数额明确,在分割时刻操作性强,可按平等原则进行处理,即由领取保险金多的一方按月给少的一方补付差额款即可。 (二) 双方只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由于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将...


·国家规定物业费标准是多少?
      国家规定物业费标准是多少? 一、国家规定物业费标准是多少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如下: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三级收费标准: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


·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出了约定或是法院作出了判决,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如果可以,该如何变更抚养权?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


·离婚案件的断案标准是什么
      夫妻就离婚问题起诉到法院的,那么法官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那么此时,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的断案标准是什么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


·在离婚时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合法吗?
      一、在离婚时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合法吗?离婚时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是不合法的,彩礼是男方以当地习俗,结婚前赠予女方的财物,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但双方离婚是具有下列规定情形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我国判决离婚理由是什么?
      夫妻若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除了可以协议离婚外,还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此时要是想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话,则就要让提出的离婚理由符合法律中的规定才行,否则最终也是不会准予离婚的。那我国判决离婚理由包括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


·婚外情生子抚养费标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外情生子抚养费标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抚养费以必...


·坐牢能否更改抚养权条件有哪些
       一、坐牢能否更改抚养权条件有哪些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


·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
      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


·一、离婚财产分割无效规定都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分割无效规定都有哪些? 1、财产归子女之类的协议 很多夫妻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