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买房假离婚证办理按揭贷款是否构成诈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买房假离婚证办理按揭贷款是否构成诈骗?

买房假离婚证办理按揭贷款不会构成诈骗,因为对于贷款欺诈主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对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后才进行立案追诉。从表面上看,使用虚假离婚证明,骗取巨额(数百万)银行贷款用于购房,极有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买房流程

1、首先通过媒体收集有关房地产项目的各种信息。


2、通过对自身的消费需求状况进行全面、综合的衡量与分析,初步确定一个适合自身实际需要的购房框架,然后结合收集的各种楼盘信息进行筛选、比较,确定几个备选项目。

3、对备选项目通过收集的楼书资料,电话咨询或熟悉该项目的朋友做一番初步了解,然后抽出几天时间进行现场实地考察。

4、现场考察项目过程中,可邀请一些对建筑和环境懂行的朋友同行,这样对选择到好房屋会有很大的帮助。

5、选定项目后,交订金。

6、做好上述准备后,去售楼处交订金,并同时签订认购书和确定签署正式合同的时间。

7、按照约定时间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交纳购房款项。

8、在规定期限内,由开发商协助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的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印花税。

9、合同登记后,需要办理购房贷款的,可以着手办理抵押贷款手续。

使用假的离婚证购房,会留下很多隐患和意想不到的恶果。

所谓的假办离婚手续,就是夫妻双方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另一方到银行等机构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此后再办理结婚登记。在现实生活中,此种情形还是比较常见的,但是此种行为存在着以假乱真的隐患,建议各位慎行。


·网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网签合同是现在购房者与售房者之间签订买卖合同的一种新的形式。很多人对于网签合同根本不了解,就盲目的签订合同,因此带来的麻烦也不少。那么,网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今天,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的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有了预售证,则通...


·房屋拆迁补偿是按人口计算吗?
      房屋拆迁补偿是按人口计算吗? 一、房屋拆迁补偿是按人口计算吗? 房屋拆迁补偿,是按照人口和住房面积一起综合考虑计算的。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具体补偿费用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


·只网签备案不办房产证可以拿到吗?
      只网签备案不办房产证可以拿到吗?只网签而没有办理备案是拿不到房产证的。如果只网签不备案有风险的,只要协商好按照法律法律规定的要求走就没有任何的风险;现在是逐步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一体化”,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依托平台,逐步推进租赁住房信用体系建设,充分保...


·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
      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 一、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 不会视为自动离婚;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我国是没有自动离婚这种离婚方式的,如果三年没有过夫妻生活的,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两种方式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


·租房合同违约" style="text-decoration
      租房合同违约"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 ? ? 租房合同违约? ?? ? ? ? 房屋转租"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房屋转租 ? ? ? ??? 房屋租赁纠纷" style="text-deco...


·一般不立遗嘱房产怎么继承
      一般不立遗嘱房产怎么继承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


·出卖共有房屋的要怎么解决
      出卖共有房屋的要怎么解决一、买卖共有房屋要注意什么 1、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对共有房屋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能自由处分其应有部分,不得分割共有房屋。但如果是按份共有,各共有人已经明确了共有的份额,则各共有人可在一定限制范围内...


·离婚后女方能分得一半房产吗?
      离婚后女方能分得一半房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


·房屋租赁合同总公司转给分公司后被转让怎么办?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总分公司在性质上其实是一种依靠关系,所以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总公司将房屋租赁合同转让给分公司的行为,该行为一般要经过出租方的同意才有具有效力,但是如果,在此期间,房屋被转让了怎么办呢?今天,针对“房屋租赁合同总公司转给分公司,该房屋在租赁期间被转...


·离婚时贷款房产如何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时贷款房产如何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夫妻一方婚前以...


·商品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具体程序是什么?
      商品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具体程序是什么? 商品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商品房买卖过户时,需要买卖双方带上有效证件(买方:身份证;卖方:房屋所有权证、结婚证、身份证)。如买方或卖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持委托书、有效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