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立案侦查和刑事立案的区别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刑事立案侦查和刑事立案的区别是什么?刑事立案侦查和刑事立案的区别:一个是诉讼行为,一个查处行为;顺序不同,先立案后侦查;立案不一定为刑事犯罪等。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刑事立案侦查和刑事立案的区别其实并不是十分的明显,之时由于只要刑事案件被立案,就一定需要通过侦查的方式,获得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对于没有侦查的案件,虽然省了很多的麻烦,但是也意味着没有掌握切实的证据。



·刑事案件中谁可以提不起诉意见?
      一、刑事案件中谁可以提不起诉意见?刑事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不起诉的意见。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做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17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二、检察院...


·有什么情况可以数罪并罚
      有什么情况可以数罪并罚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刑法典第69条规定表明,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及由此而决定的基本适用规则,是以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情形为标准确...


·进行无罪辩护需要多久?
       一、进行无罪辩护需要多久? 首先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事拘留就发生在这个阶段,公安机关侦查完毕以后,会已送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对案子进行审查,认为没有必要起诉的,就会将案件撤销(也就是说,这个阶段就可能有结果了),若果检察院认为应该起诉,会进入刑事诉...


·刑诉法酌减律师收费是多少?
      我国的法治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提高,在生活中人们更加乐意使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都会根据相关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刑事诉讼时候需要请律师来打官司,那刑诉法酌减律师收费是多少?下面就详细介绍。 刑事诉讼律...


·是否构成保险诈骗 保险诈骗罪判多少年
      近年来骗保的情况可以说是越来越多了的,但是很多人其实不知道,在我国保险诈骗行为其实也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即《刑法》中规定的保险诈骗罪。那既然构成了犯罪,就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到低保险诈骗罪判多少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是否构成保险诈骗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


·犯罪未遂具有的基本特征是怎样的
      犯罪未遂具有的基本特征是怎样的 一、犯罪未遂具有的基本特征是怎样的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


·行政拘留期满了会不会再继续拘留
      行政拘留期满了会不会再继续拘留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情况下最多不会超过15天,在行政处罚当中,行政拘留应该算作是比较严厉的一种处罚结果了。一般是针对那些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且不适用于罚款、警告的这些情况,才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的。有些被判处行政拘留的当事人考虑的一个问题是,行政...


·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对吗
      刑法规定了刑期的计算标准,但是没有规定刑期的开始计算时间,那是因为每个案件的审理时间不同,而且要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才能计算。那么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对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对吗 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是错误的。在法院判决书...


·盗窃罪司法解释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被发现和抓捕的一种罪行之一,而这种罪行呢在被抓住之后所受到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有的盗窃罪会判三四年,而有的则会判到八年以上甚至十年,这是因为因为任何罪行都是有立案标准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了解一下盗窃罪司法解释2017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吧。 一、公安部关于修改...


·强奸未遂判刑吗
      强奸未遂判刑吗 ?一、强奸未遂判刑吗 强奸未遂也构成强奸罪,未遂只是强奸罪的一个未完成形态,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强奸罪既遂的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具体量刑还应考虑两点: 1、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


·根据法律规定退捕几次能无罪释放?
      根据法律规定退捕几次能无罪释放?根据法律规定退捕两次能无罪释放,因为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当中所规定的退回补充侦查的话,它是有一个最高的次数规定的,也就是以两次为限,如果还没有侦查完毕,那么就需要对当事人采取一个无罪释放的措施。在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对于一些犯罪的人员,他们很想要急切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