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贪贿犯罪构成要件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最新贪贿犯罪构成要件

贪污和受贿是我国近些年所打击的犯罪种类之一,随着我国廉政建设的开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贪贿犯罪,事实上,他可以分为两个罪,一个是贪污,一个受贿。

而两者根据种类的不同,法定刑种类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贪污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贪污犯罪分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以及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以及私分罚没财产罪。

以上犯罪均属于贪污犯罪的一种,法律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细分,分为六种法定刑。而贿赂犯罪有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及单位行贿罪等法定罪刑。

而两者的构成又是怎样的呢?

事实上,两者的客观表现有一定的相似性。

首先他们都是侵害了国家的廉政制度,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其中他们多数是表现为国家的工作人员通过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贪污,受贿,以及挪用公款等罪名,他们和当事人的职务是仅仅捆绑在一起的。贪污是利用职务侵吞财产,而贿赂罪则是当事人利用自身的职务收受贿赂,或者有关个体或者单位为了通过当事人职务获取相关利益,进行行贿,他们背后都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背影。而他们的行为方式一般表现为作为犯罪。除了巨额财产不明罪,以及隐瞒境外存款罪为不作为犯罪。

而犯罪主体主要是包括两类人:一个是自然人(个体),另一类的是单位(群体)。

两者的处罚也会有所不同,通常自然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拘役,管制,徒刑等,以及财产刑)而单位的处罚主要表现为罚金等财产刑,而对于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时候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一般来说非纯正的单位犯罪均需要对主要的负责人员处以相应的拘役(管制,徒刑等)刑罚外加相应的处罚金。

对于主体而言:

自然人一方面主要是国家的工作人员,他们有着相对应的职务可供牟利,我们称之为特殊主体。而另外一部分是一般主体,如在行贿罪中,他们大多数是一般性的人群,处于牟利而采用的行贿。针对单位类型的犯罪,如单位行贿罪,他们更多是不纯正的单位犯罪,而有些时纯正的单位犯罪,如私分国有财产这类罪行。

而从主观能动性而言:

即我们常说的主观方面。一般而言,他们是故意构成的。行为人明知道自身的行为,将会对国家的工作人员的整体形象有一定的危害,侵害国家的廉政制度。然而希望或者是放任这种结果的产生。如果是过失,是不构成这类犯罪的。

近些年,我国不断加强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对于贪污受贿行为进行坚决的打击。因而,贪腐之风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以上就是关于最新贪贿犯罪构成要件相关规定,希望通过阅读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精神病人会被无罪释放吗?
      精神病人会被无罪释放吗?不会,精神病杀人会被判定有罪,但可能免予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杀人,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会被释放。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不会释放。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


·寻衅滋事罪和解协议达成还会受到惩罚吗
      寻衅滋事罪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一般不允许和解的,因为触犯刑法,是要受到刑事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寻衅滋事罪和解协议达成还会受到惩罚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寻衅滋事罪和解协议达成还会受到惩罚吗 寻衅滋事罪是公诉案件,原则上是不允...


·刑法中强奸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强奸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赌博罪公安追缴赌资的相关规定
      如果您身边有亲戚朋友因为深陷赌博的泥潭,因为赌博罪公安追缴赌资的问题而心烦不已,请将相关的法例条文告知他,应用法律将危险性降到最低,下面是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而规定的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相关解释,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赌博罪公安追缴赌资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法院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除了要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做出量刑处罚外,同时也要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情节,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而此时如果符合条件的话,也是可以对罪犯判处缓刑的。那么刑事案件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案件如何量刑...


·卖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有哪些?
      卖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有哪些?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司法解释明确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公益诉讼,更加合理、明确地界定了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身份;同时增加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一新的公益诉讼案件类型,明确规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1、根据《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人员、措施、时间、地点等情况的。 2、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


·在哪些情况下逃税罪不判刑
      在哪些情况下逃税罪不判刑 一、在哪些情况下逃税罪不判刑 对逃避缴纳税款达到规定的数额、比例标准,已经构成犯罪的初犯,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前提条件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1、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 2、缴纳滞纳金; 3、已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 注意,上述...


·在我国失火罪是什么犯罪类型
      我国法院在对一些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在有些时候,如果行为人是因为过失的原因,导致了一些犯罪后果的话,在量刑上和故意犯罪肯定是不一样的。并且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就需要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承担一定的后果。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失火罪是什么犯罪类型? 一、在我国...


·在我国过失决水罪怎么判
      我国公民一定要知道,在我国如果成年以后,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是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者民事责任的。在生活当中,尽管有时候自己不是故意对一些东西造成损坏,但是却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的话,也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在我国过失决水罪怎么判? 一、在我国过失决水罪怎么判...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了怎样能判缓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了怎样能判缓?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