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一方丧偶后的债务还需要还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一方丧偶后的债务还需要还吗?1、夫妻共同债务: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夫妻一方死亡后,共同债务应由生存一方清偿。2、夫妻个人债务: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债务由其继承人清偿。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二、丧偶后再婚以前的债务怎么办用债务人个人财产偿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夫妻俩再婚之前的债务,分属债务人自己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再婚前的债务用于两位婚后共同生活。再婚后的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只要没有夫妻俩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以及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销,都属于婚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俩一起承担偿还责任。三、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三、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一方死亡之后不管是财产还是债务只要是共同的,那么就需要进行共同的来处理,但如果是个人的那么财产就可以作为遗产分配,而对于债务就可以不用进行承担,所以,不同的情况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



·法律规定债的担保形式有几种
      法律规定债的担保形式有几种 一、债的担保形式有几种 常见的债权担保形式一般有以下五种: 第一、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


·挪用公款一个月内归还算不算犯罪?
      挪用公款一个月内归还算不算犯罪? ?挪用公款一个月内归还算不算犯罪?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这里所说的非法活动是指挪用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走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对这种情况的定罪,没有要求挪用公款的数额要达到较大,也没有规定挪用达到多长时间。 《刑法》第三百八十...


·贷款公司非法集资放高利贷会进行怎样的处理
      贷款公司非法集资放高利贷会进行怎样的处理 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合同约...


·离婚时虚假债务有哪些表现
      离婚时虚假债务有哪些表现(一)债权人往往是债务人的亲友。制造虚假债务的当事人也害怕虚假债务缠身,为防止弄假成真,弄巧成拙,与当事人串通的第三人,非亲即友,绝对不会是普通合作伙伴;(二)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借条或欠条,皆称“讲诚信”。笔者认为是...


·借条保存年限是多长时间?
      借条保存年限是多长时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


·南京债务债权律师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南京债务债权律师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因为现在的债务债权关系在建立的时候双方可以选择的方式特别的灵活,比如说票据,抵押,还有就是非常普遍的现金借贷等这些方式,所以当中可能因为各种过节引发的债务债权纠纷案例就特别的多。例如说在南京这种大城市,引起债务债权纠纷走法律途径解决肯定是要请...


·离婚后婚内的债务要如何还
      离婚后婚内的债务要如何还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


·信用卡逾期还款一天怎么办?
      信用卡逾期还款一天怎么办? 现在很多人在日常消费的时候都会用到信用卡,不但享有积分还有一定期限的免息期。使用信用卡就要按照规则来,否则一旦发生逾期非常麻烦。可是现实生活中,持卡人逾期还款的情况非常普遍,有的是逾期几天,有些则是逾期几个月才还款,那么信用卡逾期还款一天怎么办?可能...


·欠钱不还找不到他家怎么办?
      欠钱不还找不到他家怎么办?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公安机关找到债务人的相关地址,要求其进行还款。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


·一、公民只有存款要立遗嘱吗?
      一、公民只有存款要立遗嘱吗? 公民只有存款可以选择立遗嘱,银行存款能做遗嘱公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


·经营贷款范围包括哪些?公司经营原则又是怎样的?
      经营贷款范围包括哪些?公司经营原则又是怎样的? 一、公司经营范围 1、贷款公司不得对外投资; 2、贷款公司不得从事经营小额贷款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 3、贷款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4、贷款公司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活动。 二、公司经营活动禁止的行为 (一)营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