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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什么情况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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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现在生活中对保险的认可程度是越来越高的,这和现在快节奏的生活是有一定关系的,不仅疾病会趋于年轻化,意外也常常发生,就算不为我们自己,也会为自己的财产上一份保险,这样会觉得心里还是比较安全的,也是因为保险越来越红火。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就不断了,保险公司肯定不会让自己做赔本的买卖,而我们肯定也是希望交钱以后收到最大权益的保障,所以对合同条款的了解就十分重要了。我国的保险是有免责条款的,但是这个免责条款也是在一定的情况下才可以生效首先在双方签订保险的时候,保险人就应该把里面的每一条条款都说明一下,尤其是对一些特殊的情况或者需要做特殊的约定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说明。如果没有说明免责条款的话,条款就没有法律效力这是保险人的义务,所以保险人的做法很重要,而投保人有投保自由的权利,就是当投保人了解了相关的条款和里面内容的后果之后,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保险人不能强求,投保人选择谁,该选择那种保险,都是投保人自身的自由,这也是一种权利。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还是有很密切的关系的,保险人要先告知投保人的一些情况后,投保人才能选择,所以两者是分不开的,而保险人告知投保人一些情况这是一种义务,在这一点上法律还是更加保护投保人的选择权。不管是上那种保险,我们都要真是的签署合同,在签合同之前虽然保险人有义务告知我们相关的条款,但是为了我们自己的权益,我们要仔细的了解相关的条款,这样才能在需要履行合同的时候得到最大的权益保障。当发生一些我们比较模糊的条款概念的时候,可以咨询专业人事为我们解答,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助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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