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后逃逸如何处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肇事后逃逸如何处罚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交通肇事逃逸是极其恶劣的情节,无论是之后是否会认定构成犯罪,在对逃逸之人作出处罚的时候,必然都是要从重的。若是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规定此时具有逃逸情节,那么一般是在3-7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不过要是逃逸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则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车损保险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车损保险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车损保险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车损保险合同诉讼时效是两年。 《保险法》第26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


·关于工伤医疗期及待遇常见问题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


·专利权转让时应提交哪些文件
      专利权转让时应提交哪些文件1、需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可在专利局网站下 载),明确专利号(或者申请号)、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发明创造名称,以及转让人和受让人信息。2、提交证明文件:专利权人 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是...


·交通事故官司费用多少?
      交通事故是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一个社会现象,许多人因为驾驶不当而与他人在道路交汇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严重的还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许多人在提出诉讼时不知道其收费标准是怎样的,那么交通事故官司费用多少,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收费标准 1、 财产案件:...


·延期交付房屋是否要赔偿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往往会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日期,开发商应当在约定的日期内交付房屋。不过,如果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是否要赔偿?如果购房者对于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行为能索要赔偿,在索赔时,对于延期交房的赔偿怎么计算具体数额呢?本文将一一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延期交付房屋是...


·一、交通事故的分级标准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的分级标准有哪些?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


·一、骑摩托车醉驾驾驶证吊销么?
      一、骑摩托车醉驾驾驶证吊销么?摩托车醉驾的司机会面临所有驾驶证一并吊销的处罚。摩托车虽然与汽车在外形上有很大的区别,但是如果公民骑摩托醉驾有c1驾驶证的也会面临被同时吊销的处罚。醉驾摩托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即使有驾驶证,没有肇事,也必须判处六个月以下的拘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


·交通事故在发生后应该怎么办
      虽然没有人想发生交通事故,但有的时候事故的发生总是出人意料,多数情况下都会因为当事人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对于一些新手而言,可能不是很清楚交通事故在发生后应该怎么办,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在发生后应该怎么办 发生交...


·年社保要交多少钱?
      一、社保交多少钱 1、社保的缴纳费用是按照工资的比例来决定的, 2、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生育保险0.7%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5...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由谁承担?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由谁承担 1、《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


·新交规闯黄灯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公安交管部门表示如果当黄灯亮起时,我们开的车车身已经越过了停止线,这时候我们是可以继续通行的,不算闯黄灯也不会受到处罚。还有一种闯黄灯的情况是要受到很严厉的处罚,不仅要扣分还要罚款。就是当黄灯已经亮了,而我们车的任何一部分都没有超过停止线。但是黄灯亮了还在继续行驶,就会受到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