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工伤肇事者逃逸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交通事故工伤肇事者逃逸的赔偿项目有哪些?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1、2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5、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二、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赔偿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需要立即对伤员进行医疗救护。如果出现逃逸行为,并造成人员死亡的,是需要按照故意伤害罪来进行认定的,具体的赔偿标准应当由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项目进行清算,并由司法机关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后按照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



·谁是车辆所有人
      谁是车辆所有人,而且对车辆拥有运行支配的权利,那么就认定谁为事故赔偿义务主体;二、谁有对车辆运行获取的利益的归属权,谁就应当被认定为赔偿义务主体。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主体确认非常复杂,这里具体总结出以下部分情形:1、车辆所有人自己驾驶或者雇佣他人驾驶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所有...


·怎么算交通事故赔偿
      怎么算交通事故赔偿一、怎么算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标准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


·转让著作权交什么税,著作权转让的税费有哪些?
      转让著作权交什么税,著作权转让的税费有哪些?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怎样办理著作权转让?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交什么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介绍。 一、怎样办理著作权转让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


·看具体情况定。驾驶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影响责任认定和划分
      看具体情况定。驾驶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影响责任认定和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


·交通肇事冒名顶替罪如何进行处罚?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不少人的第一反应便是想如何才能减轻法律对自己的处罚,当然有些公众人物,或者是一些由于交通事故可能对自己造成不好的影响的人,首先想到的便是如何找人顶替,如果这样的事情被发现了,是要受到处罚的,那么交通肇事冒名顶替罪如何进行处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


·福建省出租车交通条例误工赔偿金是如何规定的?
      福建省出租车交通条例误工赔偿金是如何规定的? 一、福建省出租车交通条例误工赔偿金是如何规定的? 福建省出租车交通条例误工赔偿金的规定: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


·房屋租赁税谁交?
      房子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代表了一种多情感的符号,它是家、是父母、是妻儿,代表着温馨与安全感。由于近年来房价偏高,不少人选择租房子而不是买房子。而即使是租房,也是会涉及到税费的缴纳。那么房屋租赁税谁交呢?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房屋租赁税谁交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房屋租赁税...


·一、三方交通事故次责赔偿比例是多少?
      一、三方交通事故次责赔偿比例是多少?承担40%责任,首先要区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前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后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以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为主并结合过错行为的作用力综合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盗窃摩托车无罪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一、盗窃摩托车无罪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一)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 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 (二)...


·300万注册资本需要交多少税
      300万注册资本需要交营业额的百分之五的税收。实际上注册资本它决定了一个公司的规模大小,但是和所需要交纳的税收并不存在着直接的关系,与税收的具体缴纳金额有直接联系的,实际上是营业额的大小,一般是按照比例来进行缴纳的。《公司法》第23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


·交通事故车损和人伤一起赔付吗?
      交通事故车损和人伤一起赔付吗 可以。有人受伤的立即报警处理,等待交警进行认定责任,对于车损的赔偿可以按照下面的内容确定: 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