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忘记领土地使用证怎么补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忘记办土地使用证了,怎么补办呢?土地使用证一般是指国家土地管理局认定我们有权使用房屋和土地的一种法律凭证。土地使用权是根据我国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形式。土地使用证通常标明使用者、使用地地址等有关情况。一般分为集体、个人和国有三种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登记条例》,土地登记由土地登记申请的登记和发放程序—地籍测量—所有权审查管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副本3、土地使用证(政府书面文件)4、为首次注册而发出的土地证5、 建设用地批准(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6、申请人提交上述资料后,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派出人员进行地籍所有权调查,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签发地籍确认书,确认使用权。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应当按照土地登记申请、调查权属、审查、登记和签发证书的程序进行。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3、土地保有权来源辅助材料(政府材料);4、初始登记签发的土地证书;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7、批准土地缴纳税款发票或者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支付。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只要该土地确实被特定公民使用,且所有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即可向土地署申请补发文件而无须办理手续。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龙州镇、上龙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545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89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223元/亩到12892元/亩之间。 武德乡、金龙镇、逐卜乡的补偿...


·征地补偿安置中哪些内容要听证
      征地补偿安置中哪些内容要听证征地补偿安置听证制度,具体包括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的听证、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的听证,不包括对征地行为本身的听证。 一、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的听证 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地方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地方性土地管理法规...


·广州市2023征地补偿标准最高是多少?
      广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最高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


·征地拆迁安置的正确做法有哪些?
      征地拆迁安置的正确做法有哪些? 一、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领导 1、发挥市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的牵头作用,协调各方关系,规范统一全市征地拆迁工作,健全完善相关程序和运作模式。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国土、住建、房管、信访、公安、法院等单位参加,定期...


·动迁土地使用证的补偿规定是什么
      动迁土地使用证的补偿规定是什么时代在不断的发展,国家的旧城改造工程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国家在对市民的土地进行拆迁的时候,国家规定,必须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补偿以后,才可以进行行动迁。我们持有土地使用证以后,就对土地拥有占有权。如果国家要进行动迁,我们最关心的就是动迁土地使用证的...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享受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吗?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享受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吗?   一、“嫁出去的女儿”可以享受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吗?   要想有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费,首先要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嫁出去的女儿户口未迁出,或者出嫁后即去夫家所在地生产和生活,以夫家所在地村集体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的,说...


·广州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广州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所谓大河有水才能保证小河不干,所以有些时候国家为了更加长远的考虑,或者当地政府出于各种原因对城市进行规划建设的时候,公民都应该配合政府的工作,当然这种配合不是只在损害公民利益的前提下,就好比征地,政府征地就意味着需要对公民赔偿。而下面要介绍的就...


·农村老人去世耕地继承是怎样的?
      在农村,几乎家家都有分到耕地,当农村家中有老人去世后,老人名下的耕地的归属问题有着怎样的规定呢?尤其是在现在中国在农村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城镇化发展迅速的情况下,农村老人去世耕地继承的问题在法律上是如何安排的。下面我们将进行相关介绍。 农村老人去世耕地继承是怎样的? ...


·房地产开发商若需要修建商品房来销售的话,在获得了相应的土地之
      房地产开发商若需要修建商品房来销售的话,在获得了相应的土地之后还不够,此时修建好了房屋的同时还要取得开放无证,这样才具有销售商品房的资质。那究竟房地产开发五证包括哪些呢?而公民在购房的时候又该如何审查这五证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房地产开发五证包括哪些 “五证”是...


·土地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土地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一、土地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1、和解:和解是依纠纷主体自身的力量,在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通常无须第三方的介入,无须严格遵守实体法规范和程序规范,和解协议也没有强制力。 2、调解(非诉讼调解或民间调解):调解,即纠纷主体将...


·农民流转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哪些?
      农民流转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哪些?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在公民通过合法方式取得一定土地面积的使用权时,处于某种利益的需要,可以将土地流转给他人使用,不同类型的土地的流转方式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农民流转土地使用权的形式。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