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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领土地使用证怎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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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忘记办土地使用证了,怎么补办呢?土地使用证一般是指国家土地管理局认定我们有权使用房屋和土地的一种法律凭证。土地使用权是根据我国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形式。土地使用证通常标明使用者、使用地地址等有关情况。一般分为集体、个人和国有三种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登记条例》,土地登记由土地登记申请的登记和发放程序—地籍测量—所有权审查管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副本3、土地使用证(政府书面文件)4、为首次注册而发出的土地证5、 建设用地批准(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6、申请人提交上述资料后,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派出人员进行地籍所有权调查,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签发地籍确认书,确认使用权。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应当按照土地登记申请、调查权属、审查、登记和签发证书的程序进行。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3、土地保有权来源辅助材料(政府材料);4、初始登记签发的土地证书;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7、批准土地缴纳税款发票或者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支付。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只要该土地确实被特定公民使用,且所有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即可向土地署申请补发文件而无须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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