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后分配的财产参不参与分家?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离婚后分配的财产参不参与分家?

离婚后分配的财产,是参与分家的。离婚后分配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在分家时应当进行分配,但财产所有者拒绝的可以不分。分家,指把一个家分开,分成若干个家。一个完整的家解体,几个新的家庭成立、诞生。 分家,主要是分财产。财产中,主要分固定资产和资金,即父母的积蓄,父母的私产。分家的过程也就是父母将财产传递给下一代的最重要的步骤之一。通过这一过程,年青一代获得了对原属其父亲的部分财产的法定权利,对这部分财产开始享有了专有权。分家一般指的是已婚兄弟间通过分割财产,从原有的大家庭中分离出去的状态和过程,当作名词时常表示由一个家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家后的状况。

二、 相关情况说明

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

( 一 ) 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 二 ) 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离婚后,夫妻之间的婚姻状态解除,双方不存在任何共同财产,所分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需要明确的是,在分家时,父母有决定自己财产的权力,如果父母拒绝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子女的,则财产无法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家情况应当由家庭成员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协商处理。


·夫妻双方中的感情发生了破裂
      夫妻双方中的感情发生了破裂,并且其中一方已经不能在和对方能够继续维持下去的话,并且已经达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那么就可能面临离婚的结局。但由于一方可能因为很多原因,不愿意离婚,那么就要请求法律援助,然后起诉离婚。那么,夫妻怎么样才能起诉离婚手续有什么?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 ...


·遗弃成年患病子女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抚养子女是为人父母的应尽义务,也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有些家庭,存在患有重病的成年子女,当父母无力承担其治疗费用时,有人会选择将其遗弃,这是一直犯法行为。那么遗弃成年患病子女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遗弃成年患病子女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


·补办结婚证带着什么去?
      补办结婚证带着什么去? 一、补办结婚证带着什么去 1、身份证 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簿 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3、结婚证 换发结婚证的需提供原结婚证,补办结婚证的无需提供此材料 4、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婚姻登记档...


·夫妻间额外财产应该如何判定
      夫妻间额外财产应该如何判定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


·一、没户口本可以领结婚证吗?
      一、没户口本可以领结婚证吗? 没有户口本不可以领结婚证的,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交的资料是: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可撤销婚姻欺骗结婚满足撤销条件么?
      可撤销婚姻一般是由于一方遭受另一方胁迫而产生的婚姻关系造成的。可撤销婚姻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提出撤销申请的,那么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是什么?可撤销婚姻欺骗结婚满足撤销条件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欺骗结婚算可撤销婚姻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因胁迫结...


·一、赌博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一、赌博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男方赌博而导致的离婚,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如果夫妻一方由于赌博而导致离婚,其夫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一般是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但是具体的财产分割,还是应当以实际情况为准,有些特...


·离婚抚养权开庭程序是什么?
      离婚抚养权开庭程序是什么? 一、离婚抚养权开庭程序是什么? 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婚前协议的效力如何
      婚前协议的效力如何 1、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具体来说,婚前协议对夫妻双方而言具有合同约束力。 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在两个方面: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


·离婚时男方如何争取女儿的抚养权
      离婚男方如何争女儿的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相关规定,离婚男方想要争夺女儿抚养权的可以从一些有利条件上准备证据,有利条件包括:女方经济窘迫、患有疾病不利于孩子成长、母亲责任意识不强、男方可以出具自己已经绝育或是丧失生育能力,还有就是女方还有其他的孩子,而男方只有这一个...


·男女双方婚姻无效怎么撤销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
      男女双方婚姻无效怎么撤销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无效婚姻没有撤销的说法,一般都是通过法定程序解除无效婚姻。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