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孤寡老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哪个优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孤寡老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哪个优先

1、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

2、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二、多份遗嘱中哪个优先

涉及到继承问题,其核心的就是采用何种继承方式及继承方案,因为这直接决定了得到的遗产的份额。存在多份遗嘱的话, 按下列方法选择适用:

1、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3、《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综上可知,公证遗嘱优先适用,最后订立的遗嘱优先适用。

综上所述,不管是什么情况,只要留有遗嘱的,那么在我国遗嘱继承都是优于法定继承的,当然也要求被继承人的遗嘱是在自愿,合法的情况下,该遗嘱才有效,如果是无效遗嘱,且没有其他遗嘱的情况下那么就会按照法定顺序来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之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之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的,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分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直系亲属)和第二顺位继承人(旁系亲属);遗嘱继承则是由被继承人亲自订立遗嘱,由当事人在场(过其他第三人在场)包括却不限于纸质遗嘱视频遗嘱等,遗嘱需要被公证处公证真实有效。 ...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遗产吗?
      一、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遗产吗?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其能作为遗产分割,但是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分割。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代位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代位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吗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亲属,这是代位继承的一个原则。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


·遗嘱继承人顺序如何规定的
      遗嘱继承人顺序如何规定的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费。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费。 1、收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 3、超过50万元不满200万元的部分,按0.6%收取; 4、超过20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0.5%收取; 5、超过50...


·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
      一、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技巧 诉前思考:为什么要打官司 打官司前,一定要认真分析一下,自己到底为什么要打官司,通过打官司要解决什么问题,打官司的意义有多大。切忌头脑发热,一时冲动,盲目地打官司,否则,可能会得不偿失。 二、案子管辖的问题 对于继承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


·放弃继承权必须在死亡之后吗
      放弃继承权必须在死亡之后吗?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只能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前作出,才具有法律效力。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


·一、父母离婚后的财产继承如何进行?
      一、父母离婚后的财产继承如何进行? 父母离婚后的财产继承依据遗嘱或者是法律规定继承。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留遗嘱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情况下,孩子...


·一、二婚双方去世遗产怎么分割?
      一、二婚双方去世遗产怎么分割? 二婚家庭双方方去世的,财产分割按《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规定处理,有遗嘱的按遗嘱处理,没有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


·遗嘱继承有什么条件
       遗嘱继承、法定继承这些都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继承方式。而被继承人要是想自己的遗产通过遗嘱方式继承的话,则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就要搞清楚,我国关于遗嘱继承有什么条件。针对这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遗嘱继承有什么条件 (一)遗嘱有效的条件 遗嘱有效需要满足下列四...


·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关系是什么?
      一、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关系是什么?赠与税是自然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时,依法对赠与财产应缴纳的税款。赠与税的征税客体是赠与的财产,除包括赠与人无法赠送给他人的货币和实物外,还包括无偿免除的债务人的债务或无偿为他人承担的债务,以及无偿提供给他人的预期可得的财产。我国没有遗产税。二、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