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精神病无效婚姻怎么判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精神病无效婚姻怎么判定?精神病一般不会被认定为是无效婚姻,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者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在婚后尚未治愈的,这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结婚时并未处于发病期,所患的精神病不属于重型精神病的,婚姻有效,配偶不能主张婚姻无效。二、无效婚姻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的相关规定,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无效婚姻,自始无效。这里所说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副本寄送当地婚姻登记机关。(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既不享有基于夫妻身份关系而生的权利,如扶养费请求权,配偶遗产继承权等;也不承担基于夫妻身份关系而生的义务,如相互扶养的义务等。(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视为共同共有,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4)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法律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的婚姻关系状况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使父母不曾结婚,或者父母间的婚姻关系无效或被撤销,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基于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不同。三、婚姻被宣告无效共同债权、债务问题怎么处理?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1)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或所承担的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2)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来源于双方的共同劳动所得、所承担的债务用于共同的生产、生活,则由双方共同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在我国并非是所有的满足了年龄的要求的主体,都可以合意选择结婚对象,然后与对方结婚。这主要是由于若是民事主体患有精神分裂症等病的,不能结婚,此时即使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该婚姻也会被认定为是无效。



·离婚后追索抚养费应当如何进行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变得更为频繁,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会因为一些矛盾而离婚,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小孩但是并没有涉及到其抚养费则后面需要进行追索,追索应当分情况进行,那么离婚后追索抚养费应当如何进行?我们来了解下相关内容。 一、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


·保证书约定夫妻财产和小孩监护权可以吗?
      保证书约定夫妻财产和小孩监护权可以吗? 保证书约定夫妻财产和小孩监护权可以吗? 夫妻之间写的保证书,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强迫的情况,离婚时有用,可以按保证书进行。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


·国家赔偿法不予受理怎么办?
      公民的权益在受到来自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故意或者是有意行为的侵犯后,可以申请得到国家赔偿,就司法实践来说,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案件在各类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但是根据实际情况,并非所有的申请都会被受理,对于国家赔偿法不予受理怎么办?一、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怎么办?赔偿请求人或者...


·当前,人们的权益意识不断提高,为了对自己和家庭有更多的保障,
      当前,人们的权益意识不断提高,为了对自己和家庭有更多的保障,您在选择工作的时候,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险一金也十分在意,单位是否提供五险一金也是众多即将参加工作的人心中衡量的标准之一,那么员工五险一金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 一、员工五险一金是什么 1...


·男人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
      男人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


·男女之间没有结婚证能否离婚
      没有结婚证能否离婚原则上离婚是需要结婚证的,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据,无论当事人是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还是去法院诉讼离婚,都需要首先证明男女双方式存在合法婚姻的,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离婚这一说。那么没有结婚证能离婚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公民有结婚...


·夫妻不和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办理
      夫妻不和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办理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的,法院怎么判处财产分割,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对于共同财产一般是以平均分割的原则进行判决。 《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


·起诉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
      现如今,尽管通过诉讼离婚的话,会出一笔不小的离婚费用,但是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在很多问题上如果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的话,还是需要通过法院来进行解决的。其中小孩子的抚养权这些重要的问题,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的协议的话,其实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起诉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婚姻法不能结婚的几种疾病
      婚姻法不能结婚的几种疾病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


·离婚时配偶能不能分割股权
      近年来,夫妻离婚涉及到公司、企业股份分割的越来越多,而对于股份的分割就不像对现金或存款的分割那么简单,此时适用的不仅是《婚姻法》,还有《公司法》等法律。那么夫妻在离婚时配偶能不能分割股权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一、离婚时配偶能不能分割股权 夫妻离婚,公司股...


·国家赔偿形式有哪些?
      中国这个强大的行政机构每天大小事务不断,但是难免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意外需要国家来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涉及到赔偿和国家的赔偿形式。国家的赔偿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这样对社会的和谐和人民与国家都会带来好处的。到底国家对人民的赔偿都有哪些方式呢,让我们来好好了解一下吧。 1、支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