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因工伤被辞退有赔偿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员工因工伤被辞退有赔偿吗

单位解雇违法,每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工伤的相关费用可以要求单位承担。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职工工伤期间被辞退了怎么办

劳动者因工负伤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既然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且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那么,为了保护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就不得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针对用人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具有选择权。

也就是说,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工伤职工享有法律规定的工伤待遇,一般情况下,单位应该保证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不得逃避对工伤职工的赔偿问题,更不应该辞退工伤职工。若是违法将工伤职工辞退了,那么除了要承担工伤职工的费用外,格外还需要向其支付一定的赔偿金。结合法律中的规定,该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变更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变更的内容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变更 1、变更形式。 施工许可证信息变更须填写《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信息变更申请表》,证书内容变更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变更除外),发证机关可在原证书备注栏中注明“变更”加盖专用印章,变更内容详见申请表,与施工许可...


·一、试用期间签劳动合同吗?
      一、试用期间签劳动合同吗?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也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对劳动者的保护,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份,也是合同年限的一部份。事实上,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最迟要在用工后一个月内签订。而且,劳动合同的签订要包括试用期在内,在用工一个...


·工伤鉴定需要多久能出结果
      在工作过程中,尤其是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果操作不慎,可能会发生意外情况,造成人身伤害,在工作中伤的伤都属于工伤。受伤也要分等级,需要经过鉴定才能确认。那么工伤鉴定需要多久呢? 我们在里说明下工伤鉴定需要多久的问题。 工伤鉴定需要多久能做完。 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


·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有哪些? 工程质量出现事故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甚至会危害人们的生命,所以工程质量问题不容忽视。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工程质量事故频频发生,那么工程质量事故是什么?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又有哪些?我们将会在文中进行详细解答。 一、工程质量事故定义 工程质量事故...


·工作不满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工作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按照日工资和出勤天数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日工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总额/21.75,用该员工的月工资计算日工资,再按照工作天数,相乘即可。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


·如何识破土方工程骗局?
      如何识破土方工程骗局? 现在土地资源炙手可热,土地工程随处可见,有真有假,那么应该如何识破土方工程骗局呢?工程的进行最重要的是安全问题,承包方需要制定一系列有效的安全措施,那么安全措施具体指的是什么呢?将在本文介绍如何识破土方工程骗局及安全措施。 一、如何识破土方工程骗局 ...


·一、杭州工伤认定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杭州工伤认定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杭州,七...


·传销公司员工如何定罪?
      传销公司员工如何定罪? 根据该员工在传销组织中的位置而定,如果只是参考者的不构成犯罪,如果是重要人员的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 《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传销活动有关人员的认定和处理问题 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缓刑人员外出打工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导致严重后果的,驾驶人可能面临刑罚,判处有期徒刑的也是可能的。有的人被判缓刑后,家庭失去了主要的收入来源,导致生活困难。这个时候,经过批准,缓刑人员可以到外地打工,当然,要走严格手续。那么,缓刑人员外出打工程序是怎样的?我们一起通过本文做个具体了解。一、缓刑人员外出打工程...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鉴定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与签订了劳动合同的的工伤鉴定程序一样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