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本人不在可以离婚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本人不在可以离婚吗离婚本人不到场一般来说是不能离婚的,无论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否则不予办理。若诉讼离婚的话,一般来说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但实践中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在国外或者严重疾病不能出庭(比较少见),否则是必须要到庭参加诉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二、起诉离婚可以缺席判决吗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家庭财产的具体状况等会增加一定的难度。所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一条规定,一直被认为是立法要求离婚当事人亲自到庭的特殊规定。当然,如果一方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等。离婚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这本身就是对人身关系的处理,其他人是无法代替当事人作出最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因此原则在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不允许他人代办手续,必须要当事人亲自前往办理离婚手续才行。但在诉讼离婚中,确实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当事人已经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思了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此时还是可以通融当事人不到场的。



·离婚诉讼中能否变更诉讼请求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离婚诉讼中能否变更诉讼请求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允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案件中尚...


·小孩岁能得离婚财产吗?
      小孩岁能得离婚财产吗 不可以。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


·一、离婚财产分割过户登记费用怎么算?
      一、离婚财产分割过户登记费用怎么算?离婚财产分割过户登记费用要计算房子占地所要交的税以及登记行为所产生的各种费,具体如下:(一)、税类: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二)、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


·一、离婚诉讼的必经阶段?
      一、离婚诉讼的必经阶段有哪些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


·离婚多久可以办理再婚登记手续
      如果是在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的,取得离婚证即正式解除夫妻关系,当场就可以办理再结婚登记。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因此对再婚的期限并没有任何的限制。《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


·夫妻一方出轨能起诉离婚吗
      夫妻在婚后就互负忠贞义务,但如今有的人却在结婚之后出轨,也就是对自己的配偶不忠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是否能起诉离婚呢?关于一方出轨能起诉离婚吗的问题,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方出轨能起诉离婚吗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


·结婚时间短暂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
      结婚时间短暂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 闪婚是指结婚时间短暂,一个“闪”字寓意着一刹而过,时间短暂,短暂的婚姻就像流星在一个人的婚姻生涯一闪而逝,但是为缔结婚姻所花费的时间、精力以及金钱却不是一闪而过就能概括的,尤其是为了缔结婚姻所花费的金钱,经常会成为双方闪婚闪离的争议焦点。很...


·国家赔偿刑事范围是什么样的?
      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当公务人员在执行公职的是如果出现了损害公民权益的情况的话,国家会积极的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只有在规定的范围内才行,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国家赔偿刑事范围是什么样的?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


·男方给付的财物,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否要求返还?
      彩礼是一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付对方的财物,是婚约一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对另一方的赠与,应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


·一、离婚财产与二婚关系是怎样的?
      一、离婚财产与二婚关系是怎样的?离婚财产与二婚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与第一次离婚一样,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再婚共同财...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即使对于非婚生子女,其父母也是对其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的。而在一方获得了子女的抚养权之后,另一方则就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了。那么此时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第二十五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