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本人不在可以离婚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本人不在可以离婚吗离婚本人不到场一般来说是不能离婚的,无论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否则不予办理。若诉讼离婚的话,一般来说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但实践中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在国外或者严重疾病不能出庭(比较少见),否则是必须要到庭参加诉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二、起诉离婚可以缺席判决吗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家庭财产的具体状况等会增加一定的难度。所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一条规定,一直被认为是立法要求离婚当事人亲自到庭的特殊规定。当然,如果一方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等。离婚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这本身就是对人身关系的处理,其他人是无法代替当事人作出最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因此原则在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不允许他人代办手续,必须要当事人亲自前往办理离婚手续才行。但在诉讼离婚中,确实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当事人已经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思了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此时还是可以通融当事人不到场的。



·如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如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


·诉讼离婚的法律原则有哪些
       一、诉讼离婚的法律原则有哪些 (一)离婚诉讼的目的在于解除婚姻关系,而能否解除婚姻关系的关键在于是否具备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因此,法定的离婚事由是一方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据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


·在协议离婚之后能否反悔
      在协议离婚之后能否反悔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那么我们如何理解这个司法解释呢? ...


·在我国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诉讼离婚应用于普通的民事庭审程序,如果原告方已经决定通过起诉离婚这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在向法院起诉之前,最起码应该知道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这些证件都是离婚诉讼过程当中必须要原告方提交的,如果提交不齐全的话,会给法庭审理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一、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


·离婚后财产夫妻双方赔偿的比例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一方存在过错,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那么,离婚后无过错方向过错方需求赔偿的比例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财产夫妻双方赔偿的比例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


·我国关于结婚彩礼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目前,在很多地区男女结婚的时候都是流行给付结婚彩礼的,而这个彩礼一般是由男方家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给女方家的,从这点上来看可能有点买卖婚姻的感觉,而我国法律中虽然对彩礼有规定,却也只是针对彩礼纠纷作出的规定。接下来,我们提供结婚彩礼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一、我国关于结...


·一、老婆离家出走怎么离婚财产分割?
      一、老婆离家出走怎么离婚财产分割?可在报警失踪人口二年后,凭报警回执或失踪人口证明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未经司法机构确认死亡,不能分割财产。如果已确认其死亡,家庭财产的1/2归死者妻子,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余下的1/2属遗产,再由死者的妻子、子女、父母平均分配。如果死者无...


·离婚法院起诉程序是什么
      离婚法院起诉程序是什么 一、离婚法院起诉程序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


·重婚案属于哪个部门管2023
      重婚案属于哪个部门管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民...


·非婚生女子抚养权协议(最新版本)
      虽然法律不保护未婚同居的行为,但是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要是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分开,也是要对其抚养权作出处理,然后签订一份协议书。究竟这个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带来相关范本一份,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非...


·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抚养费的相关费用有哪些
      一、关于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1085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