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服务商标的使用范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商标是对于产品的一个说明,我们通常看到商标就可以想象出来这个产品是什么样子的,不过通常来讲,商标是一个物,我们肉眼可以看得到的,手可以摸的着的,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理解为品牌的商标,衣服的商标等等,不过还有一种商标比较特殊,我们也每天在接触的,就是服务商标。那么服务商标到底是在什么范围之内使用的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问题。一、服务商标的内容:1.我们现在了解一下什么叫做服务商标,顾名思义就是以他以为他人技工服务而自己成为了一个商标,这个商标的内容是服务,而不是一个具体的物,所以这个商标本身是一个无形的东西。2.它不是被人看得见摸得着的,而是在服务的过程当中被人体验到的,这也是一种商标,例如海底捞就是一个非常具有服务商标的品牌,它是以服务来作为它的特点为大众所熟知的,所以海底捞服务员的服务就可以作为它的服务商标。二、服务商标的范围:1.在我国的法律当中,对于服务商标的使用范围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规定,范围限于第一是服务场所,第二是服务的招牌或者是工具,第三是服务的用品,第四是企业交易的文书,或者是宣传稿,广告宣传品上所使用的物品等等。服务商标只能应用于以上所说的四个方面,除此之外是不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在其他的领域中所使用的商标也不可以叫做服务商标,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2.所以总体上来讲,服务商标在我国的地位是比较特殊的,因为它既不被大家所熟知,在法律上也没有一个比较强硬的规定,但是服务性的商标在国际上已经有着非常古老的历史了。3.我国对于商标法服务商标的规定,同样适用于服务商标,对服务商标的使用范围和相关的保护和惩罚条例给出了一个明确的界定,服务商标和普通的商标一样,应当受到保护,如果被侵犯的话,也应当给予一定的赔偿,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4.总体上来讲,对于服务性商标的保护,主要是为了让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市场经济当中能够公平有序的竞争,而不要采取投机取巧,侵犯他人权益的方式来使自己获得利益。同样在大家公平竞争的情况之下,还能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整个世界的文明与进步发展,这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一种结果。以上就为大家介绍在我国服务商标到底是一个什么意思,以及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包括它的使用范围有哪些,我国法律规定的服务商标主要适用于服务业和服务业相关的一些工具或者是产品上,除此之外的任何地方的商标都不可以叫做服务商标。



·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是怎样的
      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是怎样的使用他人商标的,需要经过商标权人的同意,否则的话就会对他人商标构成侵权,此时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那么侵犯商标权的赔偿具体是怎样的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清楚,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商标法》第56...


·注册商标可以几次续展?
      注册商标可以几次续展关于续展的次数,《商标法》无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所有人愿意,商标专用权经重复续展并邀纳费用后有可能无限期保留。这样商标权就成了一种永久的权利。关于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


·专利法全文内容是什么?
      专利法全文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


·什么情况下专利权终止
      什么情况下专利权终止专利权的取得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而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后,也有可能出现专利权终止的时候。但一般是在规定的情况出现之后,才会导致专利权的终止。究竟法律中规定的什么情况下专利权终止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专利权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是怎么确定的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是怎么确定的《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


·商标证遗失怎样做续展?
      商标证遗失怎样做续展?可以先申请补办后进行续展处理,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商标侵权有无时效的诉讼期限?
      商标侵权有无时效的诉讼期限?有的;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没有对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作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


·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是什么?日常的工作、学习中,我们总免不了接触或创作各种各样的作品。不同类型的作品的著作权应该怎么判断其归属?我国有判断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详细内容。 我国保护著作权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其中对著作权的归属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 ...


·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多长
      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


·商标权质押的好处有哪些
      商标权质押的好处有哪些你知道商标权质押的好处都有哪些吗?其实这也可以说成是商标权质押的作用,当然一般都是积极方面的。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商标权质押的好处包括哪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利于完善金融创新体系 商标权质押贷款方面的探索和实践,需要由人民银行与工商局...


·商标许可有哪些常见方式
      商标许可有哪些常见方式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与此同时,许可人还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2)排他使用许可。即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