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遭遇交通事故残疾人护理费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遭遇交通事故残疾人护理费吗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护理费是指护理受害人而发生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确定。其简单计算公式为:所需赔偿的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的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数×护理天数。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护理费是指护理受害人而发生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确定。其简单计算公式为:所需赔偿的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的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数×护理天数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的确定分两种方法。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即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加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无收入或未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级别的确定根据被护理人护理依赖程度及所配制残疾辅助器具来确定。护理天数应计算至受害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被致残而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方面确定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在其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确定的,因此在护理期限尚未届满前,被护理的受害人死亡,已支付的护理费中尚未经过的护理期限的护理费不应退还。而对于法院判以最长20年的护理期限后,受害人仍需继续护理的,可提起新的诉讼向加害人主张权利。护理费的规定在法律上的有着详细的制定,只要自己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合理的处置就可以,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有关的权益维护在合理的基础上,否则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丧失法律上的积极意义,但是最为重要的还是需要有效的保障,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



·车祸误工年龄上有限制吗?
      车祸误工年龄上有限制吗? 一、车祸误工年龄上有限制吗? 误工费没有年龄限制。 误工费是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只要他还通过劳动在获得收入,就要赔偿误工费。没有年龄限制的。...


·一、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赔偿明细表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赔偿明细表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赔偿明细表是如下所述: 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赔偿费用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


·丈夫车祸妻子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刑?
      我们经常看电视剧中,往往会出现丈夫意外车祸,妻子需要离婚的剧情,看似很夸张,但是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有过这样的事情发生,很多妻子都不清楚丈夫车祸妻子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刑?您可以参考婚姻法中,就对于离婚的相关条例。 一、丈夫车祸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公民有离婚自由。如果丈夫坚持不...


·能不能推翻签过字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书签
      能不能推翻签过字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不代表就是认可、服从认定的责任,还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所以是能推翻的。即使复核维持,仍然可以在向法院诉讼时,提交证据证明责任认定是不对的,要求法院不予采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


·交通肇事教师缓刑给予什么处分
      交通肇事教师缓刑给予什么处分 一、交通肇事教师缓刑给予什么处分? 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判处缓刑一般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一、交通事故8级伤护理期时间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8级伤护理期时间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8级伤护理期时间规定是在医院你需要护工来帮助自己完成一定的治疗的话,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


·在什么情况下要交社会抚养费?
      在什么情况下要交社会抚养费?交纳社会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四种,一种是生育子女违反法律规定构成超生的。第二种是虽然生育子女符合相关规定,但是没有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就生育,即没有办完相关生育手续的。第三种是男女在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下生育子女,即在不符合法定婚龄、没有合法婚姻...


·一、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什么?
      一、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什么?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认定申请、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材料以及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材料。具体材料如下是:(一)员工这一次所受工伤的一个相关的认定申请表;(二)员工与所在的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里包括了没有签署过劳动合同的一个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


·倒车撞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随着近年来,您生活水平的提高,小汽车的普及,考车牌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相对来说也频繁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说是犯罪率非常高的一种案件。事故发生后,交警在到达事故现场时根据现场画面以及车祸留下的痕迹,判决事故责任方后会给出交通事故责任书。我们今天要介绍的是“倒车撞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


·交通车祸十级伤残赔偿是多少钱
       一、交通车祸十级伤残赔偿是多少钱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人身损害有赔偿标准,计算公式如下: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均日消费×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


·开庭后判决前交罚金还是判决后交?
      开庭后判决前交罚金还是判决后交? 一、开庭后判决前交罚金还是判决后交? 1、一般都是法院开庭后判决后交罚金,如果罚金是判决前交给法院的,那么交的罚金是有效的,判决如果还要交罚金可以拒绝,但是如果缴纳的罚金和判决金额不等,如判决你罚金1万元,在判决前交纳了5千,则还需要再交5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