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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态度好和自首可以轻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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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生活中在电视上,经常会听到“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一些标语或者是在实际的审判或者抓捕过程中会进行鼓励坦白减轻处罚的行为。认罪态度好和自首可以轻判吗?这个是可以的,尤其是在一些情节不是特别严重的案件上,有很大的区别。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认罪态度好和自首可以轻判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4):

1.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2.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3)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

二、轻判、减刑的依据

轻判,没有固定的形式,和法律依据,本人可以申请轻判书:就写些比如已经认识到所犯罪的严重性,深深自责,并且愿意悔改和补偿受害者,配合法官、公安和被害者,愿法官能给重新做人的机会,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之类的话,内容不需要太多的。如果案件有被害人,可以由被害人或者其家属向法院提交谅解书,减刑: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罪犯如果在服刑改造期间附合法定减刑条件的,当然可以减刑。

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而“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减刑。

在生活中,我们在与犯罪打交道时,我们的处罚是为了让人们认识到犯罪的严重后果,是为了让他们可以重新做人,幡然醒悟,而不是以处罚为主,因此,我们鼓励犯罪违法的行为进行认罪或者是减刑等坦白行为。认罪态度好和自首可以轻判吗?这个是可以的,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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