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是否有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是否有效 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是否有效?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根据上述规定,《民法典》规定的收货方的验收期限有以下几种:
(1)有约定的,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内验收;
(2)未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验收,这个合理期限就是指收货方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期限;
(3)无法确定合理期限的,检验期限为2年;
(4)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2年的规定;
(5)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不受上述四项的限制。
以上就是我国《民法典》关于此类情况的规定,很明显我国法律上规定这种例如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效力在一定范围内是有效,所以您在合同中如果要有此类约定的话一定记得不要超出了范围,否则则会导致约定无效的情况出现,当然,我们在签订此类合同的时候也可以去咨询更专业的人士,他们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功底和丰富的从业经验,所以会给出更专业的回答,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对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立案追诉标准规定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


·否认夫妻共同债务上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否认夫妻共同债务上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一、否认夫妻共同债务上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上诉状 上诉人: 被上诉人:(刑事上诉状无被上诉人) 上诉人因 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 ) 字第 号 ,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


·一、根据规定平度醉驾罚款多少?
      一、根据规定平度醉驾罚款多少? 根据交规的规定,平度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最低一千元,最高甚至高达五千元,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被继承人的欠债谁来清偿 (一)遗产债务的类型
      被继承人的欠债谁来清偿 (一)遗产债务的类型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


·哪些债权可以申报,可以申报的债权有哪些
      哪些债权可以申报,可以申报的债权有哪些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而且并不是所有债权都可以申报的,申报的债权要符合法律的要求。那么,哪些债权可以申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债权可以申报 ...


·开发商的允诺属于合同条款吗
      对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上承诺的认定问题。通常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之前会通过铺天盖地的广告,通过做出各种诱人的承诺以达到宣传的目的,那么这些开发商的允诺属于合同条款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开发商的允诺属于合同条款吗 开发商的允诺大多数是先给人一种信息,然后购...


·怎么通过诉讼方式处理欠款纠纷
      怎么通过诉讼方式处理欠款纠纷 一、怎么通过诉讼方式处理欠款纠纷 诉讼手段是最有效的也是最终的保护债权的手段。诉讼手段之所以是最有效的手段,其根本原因就是它依靠的是国家强制力,只要债务方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债权方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以债务方的意志为转移。 ...


·p2p网络借贷属于金融吗?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上出现了很多新事物,其中不少都和互联网有关。目前,网络借贷在民间借贷中蓬勃发展,不少人都通过网络借贷平台拿到了急需的资金,也有些投资者利用网贷来进行理财。那么,p2p网络借贷属于金融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p2p网络借贷属于金融吗? 网络...


·贷款担保证明及所需材料 近来物价上涨,很多时间钱变得不值钱
      贷款担保证明及所需材料 近来物价上涨,很多时间钱变得不值钱了。当有人急需一笔钱,或者需要投资的相应资金,则会通过贷款的方式筹集到钱,但是对于贷款缺乏相应的知识,贷款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那么什么是贷款担保证明呢?接下来将为您介绍。 一、贷款担保 贷款担保,是指由...


·一、遗嘱未写存款继承人怎么办?
      一、遗嘱未写存款继承人怎么办?可以办理公证,拿着公证书去银行取款,或者向法院起诉,以遗产继承纠纷立案。1.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


·一、疫情期间贷款逾期怎么办?
      一、疫情期间贷款逾期怎么办?可以申请延期,但只能适用于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等,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