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最基本的保障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最基本的保障,但是,有些用人单位却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可能劳动者把那个没有注意这个问题。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怎么解决劳动关系问题?需要劳动者收集其他的证明材料。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相关内容。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注意收集以下证据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归纳来说,劳动者就是要注意收集自己的收入凭证、与用人单位有关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招工材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管理的证明、其他可以作为旁证的证明。需要特别说明的,用人单位的报销凭证等、因公传递的电子邮件等也属于有效证据。总之一句话,能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各种东西。
如何认定借调后劳动关系
一般来讲员工在集团内借调的,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与原公司保留劳动关系,借调到新公司工作;另一种情形是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与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于第一种情形,属于员工内部借调,与原公司仍然保留劳动关系,工作年限连续计算,社会保险费仍然在原公司缴纳,但工资由谁具体来发放,社会保险的费用具体由谁来承担,需要两家公司通过员工借调协议的方式予以约定,具体员工的日常管理也取决于双方借调协议的约定。对于第二种情形,属于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因此需要终止原劳动合同,与新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至于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则要取决于终止的方式,以及新公司是否承继原合同的相关义务。若新公司承认原公司的工作年限,那么工作年限连续计算,终止原合同可以由员工提出,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新公司不愿意承继原合同的工作年限,则终止原合同就需要支付终止补偿金。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劳动合同变更后,需要由原公司将员工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新公司,由新公司按照自己的员工进行管理。相信大家已经有所了解。劳动关系问题是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关注的重点,及时解决问题是每一位劳动者所希望的,因此也应该关注劳动法的内容。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我们的律师。



·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备案?
      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备案?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劳动局的认可或批准,只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


·雇佣童工后果有哪些?
      童工就是指未成年人,雇佣童工,就是企业,单位录用未成年人。很多人都知道,国家对于这一行为是明文禁止的,但现在很多的工厂,单位都出现雇佣童工问题,难道都不知道国家对出现此上问题其实都会严罚的。那么有关于雇佣童工的后果都有哪些呢?现在就来给您总结下吧。 一、《禁止使用童工的划定》中...


·一、工地工伤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工地工伤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可以要求。双方协商,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首先,应当确定向哪个单位申请工伤的认定,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直接找与之对应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但普遍的情况是包工头在承包单位承包了一些项目,由包工...


·认定工伤决定书的作用?
      认定工伤决定书的作用有哪些 一、认定工伤决定书的作用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


·拖欠工资补偿最新标准什么
      拖欠工资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


·一、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一、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是否合法?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是合法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劳动合同违约怎么办
      劳动合同违约指的是劳动者如果签订了培训协议,在约定的服务期内离职的,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不得超过该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但除违约金外,再额外扣除工资是违法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 二、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


·外派劳动合同范本具体是什么?
      外派劳动合同范本具体是什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经过用人单位考核被录用,办理入职手续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在劳动合同即将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结时,双方经协商均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时,就应该再次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那么,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是怎样的呢? 一、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试用期期间有工资没有,试用期有没有工资
      在很多劳动者心里在试用期的时候尚不属于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很多时候试用期就相当于做白工,白白的被差遣却拿不到薪水,那么从法律上面来看的话,试用期期间有工资没有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答案。 一、试用期期间有工资没有 实践中,试用期劳动者薪金待遇低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