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往往都会有一定的合同有效期限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往往都会有一定的合同有效期限。在实际的合同履行过程当中,由于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的原因有时会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对于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些时候需要赔偿赔偿金。赔偿的金额以工作时间为准。
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有哪些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依据工作时间赔偿相关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需要支付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多支付十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结合上文中的内容可以得出,对于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有哪些规定该问题来说主要与实际的责任人一方相关联。对于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劳动合同终止的则需要根据劳动者收入工资水平进行赔偿。除此之外,由于劳动者个人原因解约的情况则不予赔偿。? ?



·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合同有什么处罚
      企业聘用员工,与员工建立劳工关系,是需要通过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来确立的,不管是对于企业来说还是对于员工来说,劳动合同都是对自己的一种保障。而在劳动法中,也要求企业必须签订合同。那么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合同有什么处罚?未签订风险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劳动合同法未签订...


·辞退员工可以争取哪些赔偿
      辞退员工可以争取哪些赔偿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


·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哪些? 当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发生争议时,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的解决有基本的程序。在调解的过程中又有调解的程序,那么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 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哪...


·一、集体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集体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这个集体合同生效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这一规定明确了集体合同生效的程序。二、集体合同生效的程序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有些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有些什么? 现代科技的发达,时代的进步往往烧不来水利工程的帮助,我国对于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是十分的严格的,所以我国对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也有着一定的规章制度,那么,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简单的讲解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有些什么呢? 1、施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有...


·主动离职被扣工资了怎么办
      主动离职被扣工资了怎么办劳动者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是违法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对于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试用期内主动离职遇到单...


·喝酒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
      喝酒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不算,如果是属于醉酒的情况,就算符合其他工伤的条件,也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因为当...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此,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三种情形:1、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讨...


·员工入职前隐瞒病史会被开除么?
      通常情况下,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需要提供健康证明,单位对员工的健康状况有知情权。有时候,一些新员工担心不会被单位录用,而隐瞒病史。之后单位通过年度体检,发现员工的身体状况存在一些问题。那么员工入职前隐瞒病史会被开除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分析。 一、员工入职前隐瞒病史会被开...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情形有哪些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并不少见,那么在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违约金吗?答案是肯定的。只是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情形,以及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想要弄懂以上问题的朋友,可以认真阅读下文。 一、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情形有哪些 对于在劳动合同中哪些情况下可以约定违...


·工作失误检讨书范文是什么样的?
      对于每一位劳动者来说,工作都是实现价值的一种重要手段,都应该认真对待工作,勤勤恳恳,完满的完成公司交代的任务。如果因为疏忽大意,导致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和影响的时候,需要本人写一份检讨书,表达悔改之心。那么工作失误检讨书范文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给出的这篇范文了解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