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险合同到期钱好退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们平时办理的保险都是有期限的,也就是说我们所签订的保险合同会过期,这个时候就意味着终止了合同的内容,如果是出现了这样的保险合同到期的情况后应该怎么办呢?保险合同到期钱好退吗?、

正常退保
超过犹豫期的退保视为正常退保。通常领取过保险金的保单,不得申请退保。正常退保一般要求保单经过一定年度后,投保人可以提出解约申请,寿险公司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保单现金价值是指寿险契约在发生解约或退保时可以返还的金额。在长期寿险契约中,保险公司为履行契约责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而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公司按规定,将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被保险人,这部分金额即为保单的现金价值 。保险专家提醒投保人,买的保险可以退吗?尤其是长期寿险保单的持有者,轻易不要退保,如果是因为确实无力继续负担保费或者急需现金,可以采取以下的办法规避或者减少退保损失。一是利用宽限交费期推迟交费。对于长期寿险产品,保险公司一般都有60天的宽限交费期,投保人可以在宽限期内的任何一天交费。如果60天内仍无法交费,投保人还可以利用两年的宽限期,但在两年之内,保单处于失效状态,投保人可在有交费能力时申请恢复保单,保单效力不变。这种方式主要是可以让投保人有较长的时间来审视手中的保单是否适合自己,不会出现缴费之后反悔从而造成较大退保损失的情形。二是利用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有些长期寿险产品设计有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如果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大于应交纳的当期保险费和利息,而且投保人事先又有此约定,保险公司会自动垫交应交的续期保险费。三是通过“保单转换”功能调整保险计划。市场上不少保险公司都为投保人提供保单转换功能的产品或者服务,如果投保人想要减少保费支出,同时不希望降低保险的保障功能,投保人就可以通过“保单转换”来调整保险计划,例如将之前购买的比较昂贵的储蓄型保险转换为保障型保险等。四是缩短保险期限。保险专家提醒,这是所有规避退保损失的方法中比较“笨”的一种,不过在缩短的保险期限内,投保人仍然享有原来保单上规定的各项保障。
犹豫期退
保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一般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人收到保单后十天为犹豫期。通常保险公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以上就是关于保险合同到期钱好退吗的相关知识。俗话说:投保容易退保难。虽然多数保险公司不会有想退也退不掉的保险,但一般情况下,合同到期后正常退钱只要根据合同的相关条例进行退款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保险方拒绝退款,可以走法律程序进行诉讼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2)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


·合同保全方式有哪些?
      合同保全方式有哪些?当债务人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钱财不正当减少,使得债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时就会运用法律的武器实行合同保全,合同保全有其规定的方式,很多人不知道合同保全的概念?合同保全的方式有哪些?下面由的我们为您介绍合同保全方式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合同的保全 所谓合同的保全...


·解除合同使用诉讼时效是否存在
      解除合同使用诉讼时效是否存在对于合同解除权而言,其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而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


·一、出租人未解除合同另行出租是合法的吗?
      一、出租人未解除合同另行出租是合法的吗?出租人未解除合同另行出租并不是合法的,出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有这几种情形: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收益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


·物业服务合同没有履行怎么办?
      物业服务合同没有履行怎么办?物业服务合同没有履行可以通过私底下协商的方式,以及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物业合同在我们国家是非常的重要的,一方需要提供物业服务,另外一方需要支付相关的价款,所以有一个合同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保障。二、合同履行原则是什么(一)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指...


·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的变更有约定和法定两种情形,具体法律规定及相关解释如下: 一、合同的约定变更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经过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可以变更合同的。...


·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合同是否有效?
      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合同是否有效? 一、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的;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当事人为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关系而进行协商、达成协议的过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中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合同逾期违约金注明是否允许?
      合同逾期违约金注明是否允许?合同逾期违约金注明是允许,一般来说,在法律规定中,没有明确强调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上限。通常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看违约金的赔付多少。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就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来说,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法院一般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大约每日万分之二...


·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有什么后果
      作为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不仅是承租人,出租人也是可能出现违反租赁合同的情形。而此时既然违反了合同约定,自然就要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那现实中,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有什么后果呢?接下来,就由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解答。 一、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有什么后果 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的责任: 1)...


·合同赔偿损失有哪些原则
      合同赔偿损失有哪些原则通常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而这里的赔偿其实也就是对因违约造成另一方的损失。那么在对合同赔偿损失的时候,具体有哪些原则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1)完全赔偿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


·合同的传真件是否有效?
      合同的传真件是否有效《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由此可知,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合同书、信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